| 内容出处: | 《策勒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0934 |
| 颗粒名称: | 第八章 土地改革 |
| 分类号: | F426;C55;D624 |
| 页数: | 2 |
| 页码: | 482-483 |
| 摘要: | 策勒县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二届党代会作出的《关于在新疆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于1952年9月正式在全县农村开展土地改革(简称“土改”)运动。9月24日进入试点,到1953年7月6日全部结束。全部土改共分三期(三批):第一期为试点,时间从1952年9月24日至年底,试点在四区(今达玛沟乡);第二期从1953年1月3日开始至3月18日结束,主要在一、二、三区(今策勒乡、镇和固拉哈玛乡);第三期从1953年3月至7月6日,主要在山区。 |
| 关键词: | 贫苦农民 总户数 土改工作 策勒县 土地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