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立人民政权,成立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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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9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立人民政权,成立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D92;F426
页数: 2
页码: 478-479
摘要: 中共策勒县委成立后,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着手筹建策勒县人民政府,首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社会和农牧民中访贫问苦,其次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各阶层动态,然后组织贫苦农牧民阶级队伍,为选举代表,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新生的人民政权创造条件。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策勒县 政治协商 委员会 人民政府

内容

中共策勒县委成立后,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着手筹建策勒县人民政府,首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社会和农牧民中访贫问苦,其次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各阶层动态,然后组织贫苦农牧民阶级队伍,为选举代表,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新生的人民政权创造条件。
  1950年4月15日至22日,遵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关于成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策勒县首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共115人,其中:中农以下成分农民代表50人、工人代表12人、商业界代表5人、城市居民代表7人、文化界代表16人、机关干部职工代表8人、妇女代表17人。会议首先选举产生了策勒县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委员会,选举坎吉·依布拉音为县政治协商委员会主席,吴济民为政治协商委员会副主席。政治协商委员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4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县人民政府组织法通则》决议,决定自即日起成立策勒县人民政府,新疆省人民政府任命十三师三十九团政治部副主任坎吉·依布拉音为策勒县县长,任命五师十五团政治处干事韩伟为副县长。
  策勒县党组织和人民政权的建立,使策勒县的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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