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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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902
颗粒名称: 一、机构沿革
分类号: D625;D92;F426
页数: 4
页码: 458-461
摘要: 1950年4月15~22日,策勒县委主持召开了策勒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大会首先选举产生了策勒县人民代表大会协商委员会。协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4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县人民政府组织法通则》决议成立策勒县人民政府。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策勒县 革命委员会 人民委员会 人民政府

内容

1950年4月15~22日,策勒县委主持召开了策勒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大会首先选举产生了策勒县人民代表大会协商委员会。协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4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县人民政府组织法通则》决议成立策勒县人民政府。
  策勒县人民政府驻地策勒县城,隶属新疆省和田区专员公署。
  策勒县人民政府成立之初,机构设置仍沿用旧政府机构,县人民政府在对旧政府、政权进行清理、调整后,暂留用部分经过审查的旧政府工作人员。
  1955年10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策勒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陷于瘫痪状态。
  1967年3月成立策勒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县政务,同时成立策勒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生产办公室下设:政工组、秘书室、农牧组、财贸组。
  1969年9月29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策勒县革命委员会,撤销策勒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及人武部生产办公室。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行使县委、县人委职能,实行“一元化领导”。县革委主任、副主任均为军队干部。革委会组成实行“三结合”机制,即军代表、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县革委工作机构有:政工组(组织组、宣传组、群工组、文教卫生组、统战组),办事组(信访组),人民保卫组,生产指挥组(财政组、农牧组、综合组、农机组、工交组)四大组代替原县委、县人委各科室。
  1981年6月,策勒县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恢复成立策勒县人民政府,策勒县革命委员会同时撤销。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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