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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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834
颗粒名称: 一、机构沿革
分类号: I247;D262;F426
页数: 2
页码: 407-408
摘要: 1952年12月,根据党的“七大”党章规定,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中共策勒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县委工作部门,纪检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不设专职副书记。
关键词: 纪检委 副书记 策勒县 新一届 纪律检查委员

内容

1952年12月,根据党的“七大”党章规定,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中共策勒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县委工作部门,纪检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不设专职副书记。
  1956年5月,根据党的“八大”党章规定,和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自治区党委批准,中共策勒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共策勒县委监察委员会。书记由县委常委兼任。不设专职副书记;1956年10月始设专职副书记,第一任纪检委(监察委)专职副书记雷春荣。
  “文革”开始后,县委各部门工作陷入瘫痪,监察委(纪检委)工作随之停止。
  1978年12月,恢复中共策勒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名称取消)。
  1984年3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县委工作部门中划出,升格为副县级机构,称中共策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列后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一名县委常委任专职书记。第一任县纪检委书记辛淑艳(女)(1984.03~1989.02)
  1984年11月,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成立策勒县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1987年4月撤销。
  1985年3月18日至21日,中共策勒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策勒县纪委检查委员会,由11人组成。3月20日中共策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纪检委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辛淑艳、买司地克·库尔班、杨富标、苏来曼·买买提、尤努斯·玉素甫。选举书记辛淑艳,副书记买司地克·库尔班、杨富标。
  1987年5月,县纪检委下设3室(二级科):办公室,主任吐孙尼牙孜·达吾提;案件检查室,主任依明·热合买提;案件审理室,主任买西日甫·依明。同时设立专职信访干部。
  1989年2月13日~15日,中共策勒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2月14日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策勒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9人组成;下午举行县纪检委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纪检委新一届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尤努斯·玉素甫、张志斗、买吐米·吐尔迪、尤努斯·吾司曼、托乎提·依明。书记尤努斯·玉素甫,副书记张志斗。
  1990年组建各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乡镇纪检工作。
  1991年12月11日~13日,中共策勒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12月12日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人组成;下午县纪检委举行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检委常委由5人组成;选举书记再娜甫汗·阿不都拉;副书记张志斗。
  1992年全县各村均成立了纪律检查小组。
  1993年5月开始,县纪检委与县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两种职能,监察局长兼纪检委副书记。
  1997年1月3日~5日,中共策勒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1月5日上午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策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人组成;下午县纪检委举行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检委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吾布力艾山·买赛地、张成祖、买提肉孜·奴尔、买提肉孜·沙迪尔、王明生。选举吾布力艾山·买赛地为县纪检委书记,张成祖、买提肉孜·奴尔为副书记。
  2000年,县纪检委与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定编13人。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4个科室。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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