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策勒县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822
颗粒名称: 一、中共策勒县委员会
分类号: F426;I247;I267
页数: 3
页码: 393-395
摘要: 1950年1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五师十五团派韩伟、刘玉瑞为军代表,率领十五团四连进驻策勒,对策勒县实行军事管制。
关键词: 党的工作 军队干部 策勒县 书记处 委员会

内容

1950年1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五师十五团派韩伟、刘玉瑞为军代表,率领十五团四连进驻策勒,对策勒县实行军事管制。
  1950年4月5日,策勒县军管会按照南疆军区党委的指示,组织召开全县各行业、各阶层群众参加的大会,大会宣布了中共南疆区党委关于成立中共新疆省策勒县委员会的决定,中共策勒县委员会即日成立,隶属和田地委,任命二军五师十五团二营四连指导员吴济民为县委书记;韩伟、刘玉瑞为县工委委员。
  1955年12月,地委决定县委设常委会,常委会由3人组成。委员会共有5人组成。
  1961年5月20日,县委成立书记处。1963年1月19日,书记处撤销。设立书记处时期,县委有第一书记、书记若干人,第一书记主持全盘工作,为县委最高领导。书记处撤销后,县委设书记,副书记若干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2月,造反派批判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3月以后,党的工作机构瘫痪,中国人民解放军策勒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代替县委、县人委的职能。
  1969年9月29日,策勒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同年11月28日,成立党的核心小组。
  1971年5月26日,召开中共策勒县第三次代表大会,选出中共策勒县第三届委员会,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同时撤销。此期间县委领导成员中,以军队干部为主,党的工作机构实行党政合一,县革委工作机构即是县委的工作机构。
  1972年8月以后,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决议,县委领导成员进行了逐步调整,1974年以后,军队干部全部撤出县委领导机构。
  1976年10月“文革”结束后,县委机构进行了调整,各项工作陆续恢复正常。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