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编 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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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758
颗粒名称: 第十七编 税务
分类号: F812;F426;K825
页数: 10
页码: 342-351
摘要: 民国时期,策勒县开征的主要税种有田赋、营业税、牧税、屠宰税,由于税赋过重,各族群众不堪忍受。民国28年(1939),中共党员黄永清奉命任于(阗)策(勒)税局副局长,一度降低农民赋税,受到百姓称赞。
关键词: 超额完成 国税收入 民国时期 策勒县 新中国成立后

内容

民国时期,策勒县开征的主要税种有田赋、营业税、牧税、屠宰税,由于税赋过重,各族群众不堪忍受。民国28年(1939),中共党员黄永清奉命任于(阗)策(勒)税局副局长,一度降低农民赋税,受到百姓称赞。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致力于发展经济,拓展税源,不断改革税制,强化税收监管,策勒县税收总额不断增加,很多年份超额完成税收计划。2000年,策勒县实现国税收入273万元,完成计划的101.1%。实现地税收入423.2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万元。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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