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保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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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7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保工作
分类号: F426;F326;X321
页数: 4
页码: 304-307
摘要: 1992年,策勒县城建局内设城市监察管理大队和城市清洁大队;环境保护工作由县城建局负责,当时的城建局全名为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关键词: 城建局 平方米 环保工作 策勒县 环保工作目标

内容

1992年,策勒县城建局内设城市监察管理大队和城市清洁大队;环境保护工作由县城建局负责,当时的城建局全名为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随着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的开展,策勒县生态建设与保护投资逐年增加,2000年增加32%,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全县工作计划;全县的种植业、畜牧业、水利项目、林业项目投资建设都围绕全县的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全县新增经济林4.4万亩,封育荒漠林4.6万亩,退耕还林、林草结合面积1.2万亩,同时加大对天然防护林和天然草场的保护力度。
  全县共修建水厂24座,安装主管道970千米,主管网覆盖人口11.1万人,入管道解决饮水人口9.7万人,总投资3300万元(国家投资2200万元,地县自筹资金1100万元),日供水量3400立方米,自来水管网普及率为96%,供水普及率为98%。
  县城把16千米的主街道分成10个环卫区,每天由城市清洁大队负责清扫,拉运垃圾;居民和沿街个体工商户门前实行垃圾袋装化,每天由城市清洁大队负责收装拉运。县城公共垃圾年生产量为7500吨,垃圾清运率达到100%,袋装率达70%,处理率达90%。
  县城绿化总面积为185.9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为34.1%,绿地率为31.96%;硬化面积为15.7%万平方米,城市人均公共绿化面积为19.15平方米。
  90年代末,策勒县对环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公民环保意识。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举办“环保与我”绘画宣传活动,开展“从我做起,天天环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
  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对城市建筑、餐饮服务行业及对水、气、声、渣污染的监督及管理;施行排污申报登记核查制度和环保审批手续管理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对全街新建建设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污染申报登记。
  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县上成立了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建立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汇报制度,签订环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一级负责一级;实行评优创先,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严格控制审批分散小锅炉,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造就生态环保全民重视,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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