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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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70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293;U416;F426
页数: 16
页码: 288-303
摘要: 策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策勒镇,古称策勒城,民国时称策勒村。策勒村周围明清时期原有泥土垒筑的城墙,清朝时,南疆大小共有31城,根据城内面积及人口的多少,清政府将31城分为三等,策勒列为23个小城之一。策勒村城墙周长2里有余,城区分南、北二门,因此地缺水,经常需“引水入城”,故此地维吾尔语意思为“齐尔拉”(策勒)。《唐书·地理志》载:于阗(今和田)东境,凡三城,曰兰城,曰坎城,曰次城。坎城即今策勒。
关键词: 平方米 合作商店 住宅面积 策勒县 人均居住面积

内容

策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策勒镇,古称策勒城,民国时称策勒村。策勒村周围明清时期原有泥土垒筑的城墙,清朝时,南疆大小共有31城,根据城内面积及人口的多少,清政府将31城分为三等,策勒列为23个小城之一。策勒村城墙周长2里有余,城区分南、北二门,因此地缺水,经常需“引水入城”,故此地维吾尔语意思为“齐尔拉”(策勒)。《唐书·地理志》载:于阗(今和田)东境,凡三城,曰兰城,曰坎城,曰次城。坎城即今策勒。至清道光年间,策勒城墙因年久失修,逐年塌坍,后废弃成无墙之村。
  清朝年间,策勒村属今于田县的一个行政区域,周围城乡计有居民3000余人,当时称“策勒村明”,辖12庄。
  民国初年,策勒村仍属于田县管辖内的一个行政村;民国7年(1919)4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批准设置策勒县佐;民国17年(1928)2月23日,正式设置策勒县(三等县治)。
  策勒置县后,城中主要大街只有一条,宽7米,当时国民政府定名为民权大街,街自城外直通色日克村。街道很短,东起今县供销社,邮电局,县人大门前,西止今合作商店(又称公私合营商店)门前,全长不足700米;在合作商店前向东南和东北方向延伸两个岔道,岔道周围就是当时的策勒县城中心区。岔道向西北的一条定名为民族大街;向西南的一条岔道定名为民生大街。
  旧县城区内,沿民权大街沙土路自西向东分别设置的机关有国民政府、县工商会、县政府、县参议会、县监狱、岔道向右弯,有县征收局、俱乐部、维文会(维吾尔族文化促进会);向左弯有贸易处,政府粮仓、汉文会(汉族文化促进会),镇公所,小学校;县城的东、西北、西南处分别有3个大涝坝,供城中居民、牲畜饮用水;县城的西南角有一个临时的小型飞机场(只用过一次)。
  新中国成立前,策勒县城没有整齐的街道和像样的建筑物,沿街的手工作坊和城中居民的住房,均为低矮的土块垒起或用树枝和泥土抹成的平房。城中道路弯曲不平,且全是沙土小路,只有从现在的策勒干渠大桥往西到县城第三小学门前一段沙土街道稍平整,其他的城内道路和农村乡间沙土小道没什么区别。
  新中国成立初期,策勒县城所有道路仍旧是弯曲不平的沙土路面,狂风吹过,路面全被沙土淹没,行人难以辨清哪里是路面,哪里是河坑。沿策勒河两岸,到色日克街两旁,只零星地分布着一些高高低低,破烂不堪的红柳笆子土房。就连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的办公地方,也是国民党时期留下来的老式土块结构的旧平房,又低又矮,墙壁发黑,房内光线昏暗。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低矮、窄小,不论一家几口人,只能给一间房,单身汉职工全是几个人挤一间小土房,县城没电,夜间全城漆黑,只有几缕从街边小店铺门缝中透出来一点微弱的光亮,照着街上的弯曲沙土路,除此外,再没有任何光亮。不论干部职工,还是居民百姓,家中全是煤油小灯照明。
  城中居民吃水非常困难,50年代,策勒河下游没有渠道,山洪暴发时,洪水顺河漫流入城,水流没有固定的积聚处,人们家中的饮水只能把低洼处浑浊的积水一勺一勺的舀入水桶,回家沉淀后饮用;山水断流,水源枯竭时,人们只能在乱石缝中一碗一瓢的找水,且这些积淀下来的死水,水中活动着各类寄生小虫,城中的涝坝水,一年四季人畜共用,水中小虫,乱木、杂草,腐烂的树叶、畜粪,随处可见,无奈的人们只能代代饮用这种涝坝水,一直喝到80年代中期。
  策勒县城市规划始于50年代后期。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县城内逐年拆除旧的建筑物,建起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但当初的小规模建筑都不很规则。80年代开始,制定了城区综合规划图。到1985年,新规划的城区四条东西大街和六条南北街道初成规模;街道全长6.95千米,全部铺设了沥青路面,街两边的人行道进行了绿化;城区共有12条小巷接通大街和城郊农村;大部分居民用上了自来水和电灯;城东南街道接连315国道,去于田、民丰、乌鲁木齐市、和田、喀什;城内开始修建楼房,面貌逐渐改观。
  50年代初,城内只有一些沿街小作坊。到1984年,城中已建成粮油加工厂、印刷厂、轧花厂、农具社、缝纫社、地毯厂、电厂等地方国营企业;城内五金交电、粮油、食品、化纤、纺织、石油、百货、医药、农副产品、农机具、糕点、烟酒、日用杂货等商业点共32处。解放初,县城仅有各类房屋4000平方米,到80年代初,发展到7万多平方米,沿街两旁新建2层以上楼房10多幢,到1990年底,县城共有房屋建筑面积27万多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占14.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1.3平方米。1998年底,县城居民有2.1万人,城区面积为5.4平方千米;城市街道6条,总长15千米,全部沥青路面;人行道全长1002米,面积20050平方米,城区绿化率30%;防渗渠道14412米,供水管道25.4千米。2000年,县城房屋建筑面积共达约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占16.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5.8平方米。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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