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尔江·买米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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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9639
颗粒名称: 赛尔江·买米拉
分类号: D631;F426;D92
页数: 1
页码: 1237-1237
摘要: 赛尔江·买米拉(1964~1994),男,哈萨克族,出生于富蕴县。1973年9月至1978年7月,在富蕴县第一小学就读,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县第一中学学习。1981年8月至1987年2月在县劳动服务公司待业。1987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1991年9月~1993年7月在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学习,1992年9月被授予二级警司警衔。他从警校回来,勤勉敬业,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助人为乐,维护民族团结,积极要求进步,多次奋不顾身与犯罪分子斗争。
关键词: 英雄事迹 炸药包 学习宣传 自治区 富蕴县

内容

赛尔江·买米拉(1964~1994),男,哈萨克族,出生于富蕴县。1973年9月至1978年7月,在富蕴县第一小学就读,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县第一中学学习。1981年8月至1987年2月在县劳动服务公司待业。1987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1991年9月~1993年7月在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学习,1992年9月被授予二级警司警衔。他从警校回来,勤勉敬业,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助人为乐,维护民族团结,积极要求进步,多次奋不顾身与犯罪分子斗争。7年中共办理各类治安案件59起,参与侦破重大刑事案件10余起,立三等功一次,受嘉奖两次。
  1994年9月9日晚22时55分左右(北京时间),正在县城镇派出所值班的赛尔江接到报警电话:有两名歹徒闯入县委书记叶维湘家,以炸药包相威胁,要钱、要物。
  他来不及向局领导报告,立即叫上身边的联防队员叶克分,赶到现场。
  赛尔江率先只身冲进院中,将2名歹徒尽力引向路边。并双手紧紧抱住持炸药包的暴徒,强行将其推向墙角方向,穷凶极恶的暴徒引爆约3公斤的炸药包,赛尔江当场牺牲。
  9月13日,富蕴县委做出了《向赛尔江同志学习的决定》,追认他为中共党员。9月22日,中共阿勒泰地委召开委员会议,决定成立学习宣传赛尔江英雄事迹领导小组,要求在全地区掀起学习宣传赛尔江英雄事迹的热潮。自治区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公安部追认他为英模。

知识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阿勒泰地区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阿勒泰地区志》客观记述阿勒泰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变迁、社会进步的概貌、物产资源和风土人情等内容,特别是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风貌和各项事业的新成就,是了解阿勒泰地区区情的一部资料书。记述时限,上限以事物开端为起点,追溯其渊源;下限截至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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