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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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8879
颗粒名称: 一、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
分类号: D262;F426;D267
页数: 3
页码: 751-753
摘要: (一)地委委员 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简称阿勒泰地委,由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组成。
关键词: 地委书记 阿勒泰 领导班子 副书记 自治区

内容

(一)地委委员 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简称阿勒泰地委,由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组成。
  地委委员曾行使过两个不同层次的职能。即:1950~1983年常委制时期,委员在委员会议或委员扩大会议上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1983年6月起为无常委会的委员制时期,地委委员由自治区党委任命或批准,委员与地委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决定问题,行使常委的相应职能。
  1950年7~8月,筹建地委。10月28日,中共阿山地方委员会成立,书记杨烈光,常委李国瑞、雍晋炳,委员哈力·阿巴克。1951~1952年初,先后增补肖飞(阿山军分区副司令员)、孟祥禄(阿山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谷震东(阿山军分区副司令员)为地委委员。1952年11月14日,增补帕提汗·苏古尔巴也夫、雅生·胡赛音、买买提·库尔班为地委委员。1954年8月18日,增补帕提胡拉·阿不都拉、铁斯肯拜·居努斯、段恒、张亚峰为地委委员。1956年3月,增补孙辰、郭建华为地委委员。以上委员是在原委员时有调出的情况下增补的。
  1956年6月,举行中共阿勒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委委员21名。1969年12月,专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时,有成员7名,后增补2名,共计9名。1971年7月,在中共阿勒泰地区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地委委员45名。此后,地委委员亦有个别调整和任命。
  1983年6月,自治区党委调整地委领导班子。调整后的地委领导班子设委员,不设常委。当时任命委员8名,后增补一名共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9名委员是:李大林(地委书记)、郝春年、托列吾汗·玉德拜(女)、哈德尔·阿热帕提(3名为副书记)、哈德斯·贾那布勒(专员)、刘义清(地委纪检委书记)、沙肯·胡赛音(地委宣传部部长)、郝兆良(农十师政委、党委书记)、焦尚义(军分区政委)。
  1985年6月,自治区党委调整地委领导班子,设委员10名。除李东辉接任地委书记(李大林调离)、陈克启接任纪检委书记(刘义清离休)外,其他委员未变。1986年12月,增补委员1名:李才曼(地委秘书长)。
  1988年12月,哈西列提·尼赫什任地委副书记(托列吾汗·玉德拜调离)。1989年7月,张运亮任地委委员(焦尚义调离)。1991年6月,赵保军任地委委员、组织部长(李才曼退休)。
  1991年9月,自治区党委调整地委领导班子,设委员10名。陈建喜任地委书记(李东辉调离),陈宝奎任副书记(郝春年调离),哈德尔·阿热帕提任地委副书记,吴全昌任纪检委书记(陈克启离休),胥成义任农十师政委(郝兆良调动)。1992年末,赵保军调出;张继勋任地委组织部长,1993年10月任地委委员。1992年12月,廖邦清为地委委员,次年10月初廖邦清任副专员。1994年3月,增补朱立为地委委员。1994年4月,张运亮调出,崔克荣为地委委员。
  (二)常委会、常委 常委会是地委研究、决定问题的领导核心。常委中有地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阿山地委常委会于1950年成立后即开始工作,当时有常委3名:地委书记兼宣传部长杨烈光,地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国瑞,地委常委、专区公安局局长雍晋炳。
  常委由自治区党委任命或由地区党代表大会选举、自治区党委批准。1952年11月,常委增加到6名,除上述3名外,增补第一书记何家产、帕提汗·苏古尔巴也夫(专署专员)和哈力·阿巴克(专署秘书长)。1954年8月18日,增补常委巴达力汗·苏古尔巴也夫(专署专员)、肖飞(军分区副司令员)。1955年8~10月,增补常委梁剑秋(副书记)、梁才(副书记)、刘景汉。1956年6月7~16日,举行阿勒泰区第一次党代会,选出地委书记、副书记4名,常委5名,后又增补副书记1名。1962年1月,增补4名常委。1960年11月至1963年3月,常委有:肖飞、何德尔拜·努尔沙力木、多尔达什·买提什、秦元恺、郭建华。1963年3月至1966年5月,常委有:卫青山、何德尔拜·努尔沙力木、秦元恺、郭建华、多尔达什·买提什、张晓、李智。
  1969年10月,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产生党的核心小组。核心小组成员共7名,5名为军队干部,2名为兵团干部。后增补2名地方干部。组长:马瑞云;副组长:刘兆荣、杨德千;成员:韩兴、艾山·玉努斯、胡恒诚、王复华、张克舜、张晓。
  1971年7月12~16日,举行地区第二次党代会,选举地委委员45名,二届一次委员会选出常委11名,即:孙占文、胡恒诚、张亚峰、托乎达木拉提·巴特尔拜、沙特甫汗·沙开太(女)、热马占、马瑞云、李奋志、艾山·玉努斯、张克舜、张晓。马瑞云任书记,李奋志、艾山·玉努斯、张克舜、张晓任副书记。1972~1975年,地委班子中又陆续增补贾纳布尔·斯马胡勒、张亚峰、鲁联禄、铁木尔拜·斯马古勒、赵子和、李龙江、刘长进、李智、朱士林、房冠廉、郝兆良等为常委、副书记、书记。
  1978年底至1979年10月,自治区党委调整地委领导班子,先后增补常委7名,离任7位副书记和2名常委。1976~1983年,先后任常委的有:钱树森、胡恒诚、托乎达木拉提·巴特尔拜、沙特甫汗·沙开太(女)、热马占、房冠廉、马瑞云、郝兆良、朱士林、李智、哈德斯·贾那布勒、刘义清、郝春年、雪樵、张伦、张志杰、沙肯·胡赛音。其中,有3人补任副书记。1976~1978年,地委常委总数13名。1978~1983年,地委常委总数10名。
  1983年,自治区党委调整地委领导班子,调整后的领导班子,不设常委,只设委员。书记、副书记与委员一起研究决定问题。
  (三)书记、书记处 1950年10月,中共阿山地委成立,设地委书记,至1995年末,地委书记或第一书记共历13任。
  1952年11月,调整地委领导班子时,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1954年增补副书记,1955年5月,部分调整地委领导班子,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8~10月增补第一、第二副书记。1956年6月,召开阿勒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出第一、第二书记,第一、第二副书记,会后,又增补一副书记,书记成员达到5名。
  1960年11月12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中共阿勒泰地委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浴尘,书记:张克舜、帕提胡拉·阿不都拉;候补书记:张亚峰、卫青山。
  1963年3月24日,经自治区党委行文,中共阿勒泰地委书记处撤销。书记处撤销以后,地委设书记、副书记,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

知识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阿勒泰地区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阿勒泰地区志》客观记述阿勒泰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变迁、社会进步的概貌、物产资源和风土人情等内容,特别是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风貌和各项事业的新成就,是了解阿勒泰地区区情的一部资料书。记述时限,上限以事物开端为起点,追溯其渊源;下限截至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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