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黄金开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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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8345
颗粒名称: 二、民国时期黄金开采
分类号: F426;F812;F832
页数: 2
页码: 418-419
摘要: 民国4年(1915),承化驻军营长马致和在前沟(即今加什喀拉盖)发现金苗,遂发动开采,人数增至800~3000人,范围波及小前沟、板厂沟,平均每工可获纯金七八分。自此,阿尔泰各地每年金夫云集,有所谓“阿尔泰山72沟,沟沟产黄金”之说。当时,在后沟、哈熊沟、东岔河、西岔河等均有采金活动。新疆省政府财政厅派数十人分往各矿征收金课,并依征收推算民国4~21年(1915~1932)间西山金矿区产金15万两,东山金矿区(东西岔河)产金2.5万两,全阿山区共产金17.5万两。
关键词: 政府收购 新疆省政府 额尔齐斯河 新中国成立前 金矿区

内容

民国4年(1915),承化驻军营长马致和在前沟(即今加什喀拉盖)发现金苗,遂发动开采,人数增至800~3000人,范围波及小前沟、板厂沟,平均每工可获纯金七八分。自此,阿尔泰各地每年金夫云集,有所谓“阿尔泰山72沟,沟沟产黄金”之说。当时,在后沟、哈熊沟、东岔河、西岔河等均有采金活动。新疆省政府财政厅派数十人分往各矿征收金课,并依征收推算民国4~21年(1915~1932)间西山金矿区产金15万两,东山金矿区(东西岔河)产金2.5万两,全阿山区共产金17.5万两。民国22年(1933),新疆战乱平息后,新疆省政府派周万青为阿山金矿总办,于民国24年(1935)成立阿山金矿局。民国25年(1936),成立4个采区,西山金矿区之前沟为第一采区,西岔河为第二区,布尔津县山区为第三区,喀拉额尔齐斯河旁之哈萨坟为第四区。东山金矿区至阿克萨拉及大南沟的砂金矿点分别由私人于民国28年(1939)和民国29年(1940)发现,当时,在阿克萨拉曾采到过金块重13两7钱。民国29年(1940)该地产金1万两左右。民国29~30年(1940~1941),在小东沟发现金苗,此处金夫达8000余名,“大块金有12两5钱、8两4钱者,而3两、2两者为数尤多”。这一时期,阿山区产金总数8万余两。
  民国32年(1943),是采金人数较少的一年,但官方获利却有增加。原因是省府总结以往管理经验,废除“公私采金分成制”,改为私人采金制,政府依经营状况征收课税,让金夫王书贤经营。当年,政府收购黄金2万两。此后,阿山一带战乱又起,采金活动减少。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境内黄金生产基本停止。

知识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阿勒泰地区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阿勒泰地区志》客观记述阿勒泰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变迁、社会进步的概貌、物产资源和风土人情等内容,特别是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风貌和各项事业的新成就,是了解阿勒泰地区区情的一部资料书。记述时限,上限以事物开端为起点,追溯其渊源;下限截至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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