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国时期建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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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77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国时期建置
分类号: F812;F127;F832
页数: 2
页码: 69-70
摘要: 民国初年,阿勒泰地区建置沿袭清末旧制,为办事长官辖区。民国3年(1914)8月,改为阿尔泰地方,仍属中央政府管辖。至民国8年(1919)6月,裁撤阿尔泰地方,将其划入新疆省,改置阿山道。民国18年(1929),改阿山道为新疆第六行政区(阿山区),道尹公署改为行政长公署。民国32年(1943),阿山行政长公署改称新疆第六区(阿山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行政区遂简称“阿山专区”。
关键词: 哈巴河县 乌伦古河 布伦托海 设治局 专员公署

内容

民国初年,阿勒泰地区建置沿袭清末旧制,为办事长官辖区。民国3年(1914)8月,改为阿尔泰地方,仍属中央政府管辖。至民国8年(1919)6月,裁撤阿尔泰地方,将其划入新疆省,改置阿山道。民国18年(1929),改阿山道为新疆第六行政区(阿山区),道尹公署改为行政长公署。民国32年(1943),阿山行政长公署改称新疆第六区(阿山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行政区遂简称“阿山专区”。民国34年(1945)9月,“三区”革命临时政府阿山专员公署成立。至民国35年(1946)7月,新疆省联合政府成立后,“三区”阿山专员公署仍称新疆阿山专员公署。
  民国8年(1919)前,境内无县建置,只有筹备建县的机构民政分局(民治局)、设治局及县佐等。民国元年(1912)成立哈巴河民政分局。民国3年(1914)6月,成立布尔津河民政分局;8月,布伦托海民政分局成立,哈巴河民政分局改为设治局。民国5年(1916),设吉木乃县佐。民国8年(1919)7月,布尔津河县成立,此为境内建县之始。当年7月,设立布伦托海县佐;9月,设立布尔根河设治局。民国9年(1920)设立耳里匮设治局;同年,设立哈巴河县佐、布尔根河县佐。民国10年(1921)11月,设立承化县,布伦托海县佐升为县。民国11年(1922),设察罕郭勒县佐。民国12年(1923),设立德伦河县佐。时阿山道下辖3县5县佐1设治局;民国19年(1930),吉木乃、哈巴河县佐升为县。民国26年(1937),耳里匮设治局改为可可托海设治局,设青格里河设治局。民国30年(1941),改并升青格里河设治局与可可托海设治局为青河县、富蕴县。民国31年(1942),布伦托海县改称福海县。民国32年(1943),在青河萨尔托海设乌伦古河设治局。民国33年(1944),阿山专区下辖7县1设治局,即承化县、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吉木乃县、布尔津县、哈巴河县、乌伦古河设治局。
  至民国34年(1945)“三区”民族军控制阿山全境后,仍下设7县,乌伦古河设治局自行解体。

知识出处

阿勒泰地区志

《阿勒泰地区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阿勒泰地区志》客观记述阿勒泰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变迁、社会进步的概貌、物产资源和风土人情等内容,特别是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风貌和各项事业的新成就,是了解阿勒泰地区区情的一部资料书。记述时限,上限以事物开端为起点,追溯其渊源;下限截至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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