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阿勒泰地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6775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民国时期建置 |
分类号: | F812;F127;F832 |
页数: | 2 |
页码: | 69-70 |
摘要: | 民国初年,阿勒泰地区建置沿袭清末旧制,为办事长官辖区。民国3年(1914)8月,改为阿尔泰地方,仍属中央政府管辖。至民国8年(1919)6月,裁撤阿尔泰地方,将其划入新疆省,改置阿山道。民国18年(1929),改阿山道为新疆第六行政区(阿山区),道尹公署改为行政长公署。民国32年(1943),阿山行政长公署改称新疆第六区(阿山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行政区遂简称“阿山专区”。 |
关键词: | 哈巴河县 乌伦古河 布伦托海 设治局 专员公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