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郑州检察志 1986-2003年》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66108 |
颗粒名称: | 一、凡进(晋)必考制度 |
分类号: | D926;D262;D92 |
页数: | 1 |
页码: | 400-400 |
摘要: |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系统所有人员凡进(晋)必考、凡进必审的指示精神,郑州市检察院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在配备选拔基层院领导干部时要严格遵守《检察官法》。初任检察官从通过全国司法统考并且符合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选任。继续坚持“凡进(晋)必考”制度,所有新进人员必须通过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经省检察院批准方可进入;检察官晋级或提拔前也要进行考核。 |
关键词: | 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郑州市 检察官法 |
出版者: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出版地:2007
《郑州检察志》(1986-2003年)本书全面、客观地记述了郑州市人民检察院1986-2003年工作的发展、变化,对政策制度的制定实施、检察改革、各类案件检察工作的开展及取得的成绩、队伍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了史志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