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王文杰特大挪用公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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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郑州检察志 1986-2003年》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5987
颗粒名称: 十一、【王文杰特大挪用公款案】
分类号: D926;D92;D924
页数: 1
页码: 169-169
摘要: 王文杰,男,1957年9月14日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汉族,大专毕业,原系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乔家门支行行长助理兼郑汴路分理处主任。1997年11月至1998年6月间,王文杰利用担任银行分理处主任的职务之便,采取以单位名义向储户借款、偷支客户承兑保证金、偷支储户存款等手段,挪用公款1422万元。
关键词: 分理处主任 管城区 检察院 王文杰 郑州市

内容

王文杰,男,1957年9月14日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汉族,大专毕业,原系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乔家门支行行长助理兼郑汴路分理处主任。1997年11月至1998年6月间,王文杰利用担任银行分理处主任的职务之便,采取以单位名义向储户借款、偷支客户承兑保证金、偷支储户存款等手段,挪用公款1422万元。管城区检察院根据郑州市检察院交办的举报材料,于2000年7月18日对王文杰立案侦查,经运用高科技手段,广泛收集涉案信息,寻踪觅迹,缜密侦查,先后跨越5省7市,行程数千公里,于2001年4月在北京终将潜逃一年之久的王文杰抓获。2001年4月30日将王文杰逮捕。该案提起公诉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并于2002年8月13日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王文杰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王文杰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王文杰挪用公款1422万元特大潜逃案系2001年在全国开展的职务犯罪追逃专项行动中被省检察院列为挂牌督办的案件之一,该案的成功侦破,受到了省、市检察院及管城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省、市电视台等媒体均进行了报道,该案的抓逃经验在全省追逃专项行动会议上被推广,2002年2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又命名管城区检察院为“全省追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该案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02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知识出处

郑州检察志 1986-2003年

《郑州检察志 1986-2003年》

出版者: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出版地:2007

《郑州检察志》(1986-2003年)本书全面、客观地记述了郑州市人民检察院1986-2003年工作的发展、变化,对政策制度的制定实施、检察改革、各类案件检察工作的开展及取得的成绩、队伍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了史志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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