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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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59838
颗粒名称: 【税收管理】
分类号: F812;F275;D92
页数: 1
页码: 149-149
摘要: 2013年,玛纳斯县联社的税收缴纳工作由税务代理所代理,个人所得税按月代缴,营业税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采用汇算清缴,当年预缴,次年5月31日前清算。
关键词: 营业税 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 玛纳斯县

内容

2013年,玛纳斯县联社的税收缴纳工作由税务代理所代理,个人所得税按月代缴,营业税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采用汇算清缴,当年预缴,次年5月31日前清算。
  营业税 2013年,玛纳斯县联社营业税纳税基数为214758040.20元,按照3%的税率提取营业税6442741.21元,按比例提取其他税金及附加644274.12元。
  所得税 2013年,县联社预提所得税2500万元,待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后缴纳。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3年,玛纳斯县联社有职工254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17671.41元。 (王安琴)

知识出处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2014)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地记载了2013年昌吉州各县市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各县市联社各族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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