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59285 |
颗粒名称: | 【盈亏及其分配】 |
分类号: | F812;F426;F832 |
页数: | 116 |
页码: | 95-210 |
摘要: | 2013年,吉木萨尔县联社实现利润总额2004万元,扣除992万元所得税后净利润为1012万元。补缴2012年企业所得税13万元,冲减2012年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金62万元,差额49万元计入2013年未分配利润,共计可供分配利润1061万元。按自治区联社《201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吉木萨尔县联社章程》,县联社对税后利润如下分配,均在“利润分配”中反映: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6万元;按10%比例提取一般准备106万元;按80%比例提取股金红利849万元。 |
关键词: | 吉木萨尔县 企业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 补充医疗保险 可供分配利润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2014)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地记载了2013年昌吉州各县市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各县市联社各族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