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发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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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地方志工作手册》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55088
颗粒名称: 1.宣传发动阶段
页数: 6
页码: 21-26
摘要: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拨乱反正,百业待兴。振兴各行各业需要总结和借鉴历史经验,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国情和地情。因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的记述和反映国情地情的地方志工作又重新提上议事日程。第一轮修志工作首先是从民间发起的。1979年5月1日,山西省临汾市干部李百玉向中共中央宣传部、光明日报社和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秘书处写信,建议在全国开展修志工作,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意见。

内容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拨乱反正,百业待兴。振兴各行各业需要总结和借鉴历史经验,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国情和地情。因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的记述和反映国情地情的地方志工作又重新提上议事日程。第一轮修志工作首先是从民间发起的。1979年5月1日,山西省临汾市干部李百玉向中共中央宣传部、光明日报社和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秘书处写信,建议在全国开展修志工作,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意见。7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李百玉的信上作出批示:“大力支持全国开展修志工作。”胡耀邦的批示表明民间倡议的修志工作得到中央领导的大力支持。
  1980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指出:“要号召编史修志,为历史研究服务。”从此,修志工作由民间倡议转为由官方发动。宣传发动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宣传修志的重要意义,发动有识之士广泛参加,组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修志队伍。1979年8月,湖南省率先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成立了《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并开展了修志工作。1980年1月,黑龙江《呼玛县志》修成,内部发行,成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第一部新县志。
  1980年4月,胡乔木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再次倡导修志。他说:“地方志的编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现在这方面的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要用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不要让将来的历史学家责备我们这一代的历史学家,说我们把中国历史这样一个好传统割断了。”他特别强调指出:“我国向来就有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必须把这个传统继承和发扬光大起来。否则我们就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后代。”胡乔木的讲话,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响应和支持。会议公推梁寒冰为召集人,预定10月在天津召开中国地方史志研究会筹备会议。10月21~25日,中国地方史志研究会筹备会议在天津如期召开。会议提出如下倡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应重视地方史的研究和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要建立健全机构和制度,拨给编制,保证经费;有关院校应开设方志学选修课程,各省、市、自治区要举办学习班,培训修志人员;各级政府应制定修志规划,开展修志试点和学术交流;广泛征集资料、抢救资料,分期分批编纂地方志书。1980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国家档案局局长的曾三同志在中国档案学会筹备会议上,也极力倡导开展修志工作,并提出五项建议:第一,全国应有一个机构,专门负责修志工作。第二,省地县都应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当地的地方志工作。第三,欢迎离退休的老专家参与修志。第四,把档案工作和地方志工作结合起来。第五,开展方志学研究。1981年7月25日至8月1日,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在山西太原成立,同时召开地方史志学术讨论会。梁寒冰当选为协会会长。这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4个文件。即《关于新省志编纂方案的建议》、《关于新市志编纂方案的建议》、《关于新县志编纂方案的建议》和《关于旧志研究计划》。会议结束时还讨论通过了《给党中央、国务院的建议书》。这次会议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方志理论研讨会议。会议取得的成果颇丰,对于发动全国开展修志工作,起到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1983年1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向党中央呈送《关于恢复地方志小组工作的请示报告》。邓力群在这个报告上批示:“(中国地方志小组)划归社会科学院领导。”4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北京成立,曾三任组长。恢复后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并由社会科学院领导。9月27日,中央宣传部批转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地方志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重视地方志编修,加强领导,制定规划,配备人员,抓紧开展工作。至1983年初,全国已有15个省、市、自治区,53个地市、1003个县建立了修志机构。1985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5〕33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地方志编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尚未建立地方志编纂班子的地方,要根据本地情况,逐步组建班子,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有关编制、经费、出版等问题,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解决”。这个文件是80年代初修志工作开展后,国务院发出的第一个有关修志的文件。这个文件的颁发,表明修志工作正式进入政府动员、政府主持的运作阶段,纳入了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1985年7月15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正式颁发《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这个《暂行规定》确定了新编社会主义地方志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组织领导和体例方法等,这是新中国第一个由国家授权发布的规范修志工作的规章。
  1986年12月22~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主持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9个计划单列市的主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领导出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落实国家第七个五年计划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要求,提高认识,明确方针,加强领导,制定规划,推动全国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万里接见与会代表时指出:“地方志工作很重要,各级政府都要关心这个事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同志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特别强调志书的科学性问题,指出:“新方志不仅门类要设得比较合理,在门类的叙述上比较得当,而且要力求表现出各门类的相互关系。地方志应当提供一种有系统的资料。”
  全国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召开,在中国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会议既是对宣传发动和组建机构阶段情况的总结,又是对进入规范运作和编纂出版阶段的动员和部署,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修志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86年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800个县(市)组建了修志机构,参与修志的人员10万人之多。至此,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宣传发动和组建机构工作基本结束,继而进入了规范运作和编纂出版阶段。

知识出处

地方志工作手册

《地方志工作手册》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8

《地方志工作手册》是面对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针对修志工作和修志队伍的实际情况,为解决当时修志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编著的。它的出版发行,给修志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工作便利,为修志队伍业务培训提供了一部很好的教材,也为提高全疆修志工作质量、提高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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