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方志的兴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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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地方志工作手册》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55084
颗粒名称: 四、地方志的兴盛时期
页数: 8
页码: 10-17
摘要: 明朝建立不久,明太祖朱元璋就把修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下令修志。洪武三年(1370)修成明代第一部全国总志——《大明志书》。其后又连续编修了《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等3部全国性志书。明朝除重视全国性志书的编修外,还十分重视地方性志书的编修。永乐十六年(1418),明成祖朱棣下诏天下郡、县、卫、所都要编修志书,并颁布了《修纂志书凡例》,规定了志书应记的26类内容,提出了志书的编纂要求。

内容

明朝建立不久,明太祖朱元璋就把修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下令修志。洪武三年(1370)修成明代第一部全国总志——《大明志书》。其后又连续编修了《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等3部全国性志书。明朝除重视全国性志书的编修外,还十分重视地方性志书的编修。永乐十六年(1418),明成祖朱棣下诏天下郡、县、卫、所都要编修志书,并颁布了《修纂志书凡例》,规定了志书应记的26类内容,提出了志书的编纂要求。此令一下,修志盛行,全国13个布政使司都修出志书,州县修志也蔚然成风。到万历年间,已出现“凡郡国县道,糜不有志”的局面。
  明代修志,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第一,中央号召,统一修志,并发布《凡例》,规定志书记述内容和编纂体例,这在历史上是少见的。第二,修志的连续性在明代得到充分体现。明代修志不仅全国性志书连续编修,地方性志书也要连续编修。仅陕西省志在明代连修3次,贵州省志连修4次。有的县修志次数更多。因此,明代志书种类之多、数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据《中国地方志综录》(增订本)辑录的现存明代地方志有860余种。第三,明代地方志,体例比较统一,这与中央发布修志凡例有关。但也有一些志书进行了体例创新。如当时盛行的边关志,《九边图志》、《辽东志》、《西关志》等。第四,明代地方志在内容上有较大扩展,加强了农业、手工业等经济部类的记述。第五,明代地方志种类中还有《朝鲜志》、《东西洋考》等。这类志书在明以前罕见。第六,明代地方志中佳品不多,这是由于中央下令修志都有时限规定,志书的承编者往往草率从事,仓促成志,因此志书质量不高。
  清代地方志达到全盛时期,修志的规模之大,修志的成果之多,志书的种类之繁,都是空前的。无论是修志经验还是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都对后世的地方志事业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清王朝建立后,出于加强封建统治的需要,十分重视修志工作。早在顺治十八年(1661)就下令修志。并将河南省作为试点,要求巡抚贾汉复督修方志。康熙十一年(1672)贾汉复主持的《河南通志》编修成功,朝廷以此为范本颁布全国,要求各省仿照《河南通志》开展修志工作。在清政府的号召下,全国各地普遍成立修志机构,开展修志工作,出现了清代第一次修志高潮。
  雍正年间,要求各地每60年重修一次地方志书。这项修志制度在清代一直相沿。乾隆时期,对修志更加重视,对修志的指导思想和志书体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乾隆皇帝还亲自审定重要志书。由于清政府重视修志,所以不少学者视修志为时尚,积极投身于修志工作,形成了学者修志的社会风气。许多著名学者如袁枚、钱大昕、洪亮吉、章学诚等不仅都有修志成果,对地方志理论的研究也有许多建树。
  从康熙到乾隆时期,是清代修志的全盛时期,有记载的问世志书2605种,其中康熙年间1354种。嘉庆时期修志数量下降,共修志355种;道光后回升,修志476种。同治后有两次修志高潮,同治到宣统50年修志1164种。
  鸦片战争之后,由于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加之国内各族人民的反封建斗争,清王朝日趋腐朽没落,受社会状况直接影响的地方志事业也不如前期兴盛。修志规模缩小,修志数量减少。光绪十五年(1889)以后,清政府又相继下令修志,各地普遍开展了修志工作,从而形成了清代又一次修志高潮。这次修志仍然有许多学者参加,所以,晚清地方志中也有一些质量较高、颇具特色的佳品,对后世修志产生了积极影响。
  清代修志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普遍修志。中国修志在宋代、明代都比较普遍,但有的省区并未开展修志工作。清代修志几乎没有死角。就省志而言,明代没有省志的内蒙古、黑龙江、吉林、青海、新疆和西藏等地到清代都修了志书,填补了地区空白。就府、州、厅、县而言,莫不有志(包括乡土志)。除此而外,山志、水志、湖志、寺志、亭志、屯志、村志、卫志等数量更多。由于修志工作普遍开展,史无前例,所以修志数量也空前之多。
  第二,连续修志。清代修志自雍正七年(1729)开始,规定每60年续修一次。后来,由于修志成风,有的地方将续修时间大大缩短,连续修志。在全国普遍修志和连续修志的基础上,先后3次编修《大清一统志》。《大清一统志》初成于乾隆八年(1743),342卷;次成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424卷;后成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560卷。《大清一统志》在内容上一次比一次丰富,在篇幅上一次比一次宏大,在体例上一次比一次完备。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修志借鉴价值。
  第三,地方志体例两派有别。清代修志实践造就了诸多方志大家。许多学者继承前人成果,探索理论创新,逐步形成各自的地方志理论,对后人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两派。一派是以戴震、洪亮吉为代表的考据学派,也称地理派;另一派是以章学诚为代表的史志学派,也称历史派。这两派都为清代地方志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因理论观点不同,所以编修的志书在内容和体例上有所不同。地理派将考据学风引入地方志领域,在志书编写中注重名物训诂,厚古薄今,悉心于地理沿革的记述,对当时的现实资料有所忽略,编写的志书虽然学风严谨,但实用价值不高。历史派认为,地方志就是一方之全史,因此强调用史体编写志书。在志书的编撰中,不仅记述地理沿革,更注重人文历史的记述。在古今内容的选择上,坚持厚今薄古,大量使用现实资料,大大增强了地方志的使用价值。
  第四,时代特征明显。清代地方志的时代特征,前清时期和晚清时期有很大不同。前清志书充满大一统的封建统治思想和伦理道德,修志的目的在于“以扶大一统之治”,朝廷特别重视的是《大清一统志》的编写,各级地方志必须反映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主张和伦理道德,有悖于大一统思想的志书禁止出版。所以,前清地方志的时代特征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大一统思想。
  为保证志书大一统思想的时代特征,当时清政府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一是规定统一的修志指导思想,违者必究。二是各级志书的出版受到官方的严格控制。地方官府修志,事前要报告,修成后要严格审查,有的重要志书由朝廷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印制出版。三是对修志工作实行文化专制政策。对明代以前的志书,进行重新审定,凡不符合清朝大一统思想的志书或志书内容,要销毁或删除。对新编的志书,若有政治上的差错,对作者要进行处理,轻者罢官,重者被刑或杀身。因此,许多作者在政治上承担很大风险,稍有不慎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由封建社会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的急剧变化,使半殖民地半封建文化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迅速占据统治地位。当然,在地方志领域也占据了统治地位。从此,前清地方志传统的大一统的时代特征发生重大变化。前清修志的全盛时代也迅速衰落。
  晚清地方志与前清比较,在时代特征方面有以下变化。一是志书中反映了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演变的内容,如君主立宪制问题、政府机构改革问题、地方咨议局的成立等,封建统治阶级大一统的思想受到冲击。二是志书中反映了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的入侵以及人民反侵略斗争的内容。如光绪《广州府志》、同治《南海县志》、道光《厦门志》等,都程度不同地记载了人民反侵略斗争的事迹。三是志书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反封建斗争的内容,如太平天国和捻军的反清斗争在志书中都有反映。
  清代修志尽管前后有别,但地方志发展的兴盛不能否定。现存清代志书4889种,占现存历代方志总数8264种的59.16%。其中顺治时期200种,年均11种;康熙时期1354种,年均22种;雍正时期172种,年均13种;乾隆时期1079种,年均18种;嘉庆时期335种,年均14种;道光时期476种,年均16种;咸丰时期86种,年均7.8种;同治时期357种,年均27种;光绪时期733种,年均22种;宣统时期74种,年均25种(《中国地方志通讯》1984年第二期)。
  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由于政治动荡、社会剧变,直接影响了地方志的指导思想、记述内容、体例结构和修志的正常开展。民国6年(1917)北洋政府内务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修志工作。国民党政府也几次下令修志。民国18年(1929)内务部颁发了《修志事例概要》,对修志机构、行政领导、编纂体例和编撰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民国33年(1944)又颁布了《地方志书筹修方法》,规定省志30年一修、县志15年一修。民国35年(1946),又将《地方志筹修方法》重新颁布,督促各地修志。在中央政府的督促下,各地修志普遍开展,修志的数量也有所增加。
  民国时期的地方志数量不少,但佳志不多。这是因为,战争频繁、社会动荡,各地修志多属例行公事,仓促应付,仓促成书。同时由于组织不力,主修志书的官吏多非“士林”,修志人员“以置亲故”,所以不少地方“有馆无成,有人无志”。“九一八”后,日本侵略者也招募汉奸修志,为其服务。如民国21年(1932)的《营口县志》,民国22年(1933)的《盘山县志》等。
  民国地方志中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佳品。如余绍宗的《龙游县志》、黄炎培的《川沙县志》、李泰棻的《阳原县志》、黎锦熙的《城固县志》和傅振伦的《新河县志》等。其中,黄炎培的《川沙县志》首创现代地方志概述,对新中国地方志工作有重要影响。
  民国时期共修志书1187种,年均31种。

知识出处

地方志工作手册

《地方志工作手册》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8

《地方志工作手册》是面对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针对修志工作和修志队伍的实际情况,为解决当时修志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编著的。它的出版发行,给修志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工作便利,为修志队伍业务培训提供了一部很好的教材,也为提高全疆修志工作质量、提高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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