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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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米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45397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页码: 1-1

内容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客观地记述米泉县各个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
  二、本书表述体裁以志为主,记、传并用,图、表穿插于编章之中。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横列门类、纵写史实。概述为全书之纲,大事记为全书之经,置于编首。专志设22编、99章。编末设附录。
  三、本志记述时间,上限不限,适当追溯各项事业起始的历史渊源,下限至1985年,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米泉县自然和社会情况。
  四、本志资料多来自米泉县档案馆的馆藏卷宗,并有少量口碑及书刊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种数据,以统计局提供的为准,辅以档案资料及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书中引用的资料一般不列出处。
  五、计量单位采用公制,个别不易换算和历史上使用的习惯计量单位加以沿用,但括注换算标准。
  六、本志入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列传的人物以1985年底以前过世的对全县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者为主,亦收录具有影响的其他人物。对有重大贡献的生人用以事系人的方法记入有关章节。
  七、附录收录1986~1997年米泉县(市)大事记和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概况,以利于读者使用。
  八、本志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采用年号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
  九、本志中地名,现代地名以《米泉县地名图志》为标准书写,历史地名以当时名称并括注现代地名写出。政区及机关名称采用当时法定名称。人名尽可能记全名,历史人名尊重当时译音用字。
  十、全书文字、图表的书写,遵循《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简化汉字总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行文通则(试行)》。

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米泉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本志实事求是、客观地记述米泉县各个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间,上限不限,适当追溯各项事业起始的历史渊源,下限至1985年,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米泉县自然和社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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