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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3062
颗粒名称:
页数: 2
页码: 1-2
摘要: 阿克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历史悠久,早期教育宗教色彩十分浓厚。汉唐时期,除应用当地语言教学外,从梵文翻译过来的佛经教育传播面逐渐扩大。元代,伊斯兰教在阿克苏一带渐次传播,并利用清真寺举办了传播宗教文化的经文学校,经堂教学占据主要地位。清乾隆年间,阿克苏地方衙门始在随军子弟中兴办义学、社学和清书房及汉语学堂等。清代,温宿府教育由知府、知县监督管理。对办学有功的官吏,上级衙门传令嘉奖;对办学不力者,则给予开缺或革职查处。

内容

阿克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历史悠久,早期教育宗教色彩十分浓厚。汉唐时期,除应用当地语言教学外,从梵文翻译过来的佛经教育传播面逐渐扩大。元代,伊斯兰教在阿克苏一带渐次传播,并利用清真寺举办了传播宗教文化的经文学校,经堂教学占据主要地位。清乾隆年间,阿克苏地方衙门始在随军子弟中兴办义学、社学和清书房及汉语学堂等。清代,温宿府教育由知府、知县监督管理。对办学有功的官吏,上级衙门传令嘉奖;对办学不力者,则给予开缺或革职查处。学生多是由各乡摊派,主要在经文学校里学习经文,同时也学习一些其他文化知识和维吾尔文。清代晚期,阿克苏道衙门兴办少量学宫、义塾等旧式学校。光绪三十年(1904),阿克苏道根据新疆提学使指令,塾学改设为初等小学堂、简易识字学塾和实业学堂等。近代教育开始兴起。清宣统二年(1910),阿克苏道有各级各类小学堂(含实业讲习所)118所,累计招生3600多人,教习135人,拥有固定资产银27264两。学堂管理由地方官署监督,在这些学堂内清政府禁止少数民族用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允许宗教寺坊办经文学校,这些学校习阿拉伯文、《古兰经》等,主要培养宗教执事人员。
  民国初期,新疆社会动荡,官费拮据,有限经费又用于修建庙宇、祠堂、会馆等开支上,致使清末以来的学堂大半关闭或自行停办。至民国19年(1930)仅有官立高级小学校7所。
  抗日战争初期,阿克苏的教育事业在共产党人黄民孚(黄火青)、林基路等人的直接领导参与下,由政府有计划地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机构,制订规章制度,筹措资金,并发动各民众团体开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对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设备、教材、民众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待遇等提出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为了巩固和发展阿克苏的教育事业,他们恢复阿克苏简易师范学校,招收各民族的青年学生进行师资培训,使阿克苏的教育事业一度蓬勃兴起,到民国29年(1940),阿克苏区共有县立、会立学校297所,学生19991人。
  民国33年(1944),由于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加之战争和时局的影响,许多学校停办,学生大量减少,教育事业日趋衰落,教育内容充满封建、买办、法西斯的毒素。到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时,阿克苏区10县(含阿合奇县)仅有学校128所,在校学生21778人、教师853名。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教育志

《阿克苏地区教育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阿克苏地区教育志》内容丰富,涵盖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党派群团等篇章,真实地反映了本地区教育的过去和现状,对教育工作的成就和失误、前进和曲折、经验和教训等方面,能够全面记述,不溢美、不讳过,宏观与微观结合,横向与纵向结合,点与面结合,是一部较具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专业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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