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纪检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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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560
颗粒名称: 二、纪检工作
分类号: F832;D92;F8
页数: 4
页码: 555-558
摘要: 县联社的纪检工作通常是以业务稽核检查的方式进行的,1988年县联社成立前,主管银行每年对各信用社进行业务检查。县联社成立后,1988年成立稽核股设专职稽核员1名,强化业务管理。2006年归自治区联社领导后,进一步加强稽核审计工作,2007年县联社成立稽核审计部。2008年,中共福海县农村信用联社委员会成立,联社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名,专职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强化党对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领导。
关键词: 福海县 县联社 农业银行 联合社 信用社

内容

县联社的纪检工作通常是以业务稽核检查的方式进行的,1988年县联社成立前,主管银行每年对各信用社进行业务检查。县联社成立后,1988年成立稽核股设专职稽核员1名,强化业务管理。2006年归自治区联社领导后,进一步加强稽核审计工作,2007年县联社成立稽核审计部。2008年,中共福海县农村信用联社委员会成立,联社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名,专职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强化党对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领导。2008—2012年,县联社纪检工作一方面狠抓员工队伍的廉政建设,廉政法制教育常抓不懈,另一方面强化审计检查。5年中,按照制度规定,先后对重要岗位离岗人员进行离岗专项审计65人次,未发现重大问题,小节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1985年,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福海县支行与信用社层层签订经济案件防控责任制,结合体改,企业整顿,开展了对信用社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和账款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信用合作股配备专职稽核员,建立常规稽核制度,扭转了信用社经济案件不断上升趋势。但由于对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放松了政治思想工作,对过去发生的经济案件运用行政手段多,运用法律手段少,处理较轻,执法不严,仍有不法之徒,心存侥幸、贪赃枉法,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道路。是年,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信用合作股稽核员对全辖信用社开展财务大检查发现,福海县喀拉玛盖信用社1名职工收回贷款不交账贪污贷款600元。
  1986年,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常规稽核检查82人次,发现经济案件2起。一起是喀拉玛盖信用社短款5000元,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会同福海县支行组成4人联合专案组,经彻查在短款中有3700元属错账,1300元属贪污。另一起是东风信用分社短款7000元,问题发现后,经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先后2次清查,通过查找,发现5000元属行社往来错账,2000元属于挪用,责成责任人退回。为了加强纪检安全责任心,杜绝经济案件,7月,农业银行信合股与各社主任订立了纪检安全责任书,制定了奖惩制度。11月,农业银行信合股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对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理,并派人到各社列出清单上报,指派专人保管,杜绝利用重要空白凭证作案的发生。
  1990年3月,县联合社为了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八项规定。8月,县联合社转发农业银行《枪支、弹药管理实施细则》,各信用社遵照执行。是年,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农业银行纪检监察工作安排要求,县联合社坚持以稳定为中心,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加强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金融的治理整顿。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治理整顿的顺利进行;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年内查处解特阿热勒信用社原会计错乱账,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此案经农业银行地区中心支行会同县支行和福海县联合社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立案查处。查案中农业银行中心支行领导和党组成员就先后6次深入到案发地了解案情。一方面找当事人谈访,做思想工作,并交代政策;另一方面,想方设法追回赃款,减少信用社的经济损失。该案共查处错账、乱账188笔,金额94133.84元。其中属于会计经济问题的有68笔,金额30250.97元,其余120笔,金额63982.87元属错乱账,已纠正归位,对当事人作出开除公职处理。二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内部管理,综合治理,预防经济案件的发生。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结合地域实际情况,制定了《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信贷管理公开办事制度的规定》并要求联合社遵照执行,即公开贷款政策,对象、用途、利率、金额、期限和贷款的发放与收回,贷款审批,经办人以及对违法违纪贷款的处理,每一笔贷款都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从制度上堵塞以贷谋私的漏洞,确保当年贷款优先支持一批新建企业的资金缺口及投产的资金需求。
  1991年6月12日,县联合社印发《守库人员岗位责任制》对确保金库安全作出具体规定,年内继续加大经济案件检查力度。是年7月,福海县联合社在稽核检查中发现,原阔克阿尕什信用社副主任兼牧业外勤在任职期间,交接账务不平,存在贪污挪用的嫌疑。农业银行县支行和县联社立即组织了5人查账小组,对其账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有问题账务59笔,金额60199.52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福海县联合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追回案款对当事人作出开除公职处理。
  1995年,县联合社共查处5起经济案件,其中喀拉玛盖信用社一名职员贪污挪用公款19020.89元,所贪污挪用赃款已全部追回,当事人开除公职。结合上述案例,县联社召开了专门会议剖析案情,教育员工以此为戒,做到警钟长鸣,重申贪赃枉法者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1996年,县联合社认真贯彻阿勒泰地区金融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量化管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切实做好“三防一保”工作;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做到既抓教育又抓管理,从抓教育入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管理上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工作水平。重点是抓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抓领导成员的廉洁自律,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抓业务建设,尽快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操作水平。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业务素质,努力解决金融专业水平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四是抓作风建设,争做党的坚强卫士。
  1997年,县联合社严厉查处经济案件,打击经济犯罪。年内共查处2起经济案件,查处喀拉玛盖信用社一外勤虚报住院发票1万元,给予开除公职处理。查处解特阿热勒信用社出纳短款,给予开除留用察看1年的处理。
  1998年,县联合社贯彻执行会计核算规章制度,为防止经济案件发生,保证县联合社资金、财务及人身安全先后制定了《县联社有价证券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和《凭证管理处罚办法》。成立了安全保卫股,落实守库、押运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制定了《武器、弹药管理使用办法及责任书》。年内共稽核查处违纪违法和临柜守库缺岗、空岗事件5起:1.城关信用社6月10日出纳短款3.5万元,经查明属挪用库款行为,为了严明纪律,从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县联社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和开除党籍的处理决定。2.解特阿热勒信用社出纳员10月19日短款300元,经查明为挪用公款。当事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短款,酗酒旷工,此前已受到开出留用察看处分,在其察看期间不思悔改,仍我行我素,旧病复发,经县联合社研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处理。3.联社原营业部主任收贷不入账,转贷他人3.5万元,经县联社研究决定,给予留社察看1年处理。4.阔克阿尕什信用社守库值班人员5月27日空岗不遵守守库制度,给予全辖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5.齐干吉迭信用社临柜人员9月23日不坚持工作岗位,给予全辖通报批评,并扣发当事人1个月的岗位津贴。1998年10月29日,福海县联合社贯彻执行农业银行《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与查处工作的意见》,切实把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摆上各级行、社领导的重要日程,先后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业务内控制度;加强稽核、检查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推进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是年,全辖无经济案件。
  1999年,县联合社强化各项制度建设,组织精兵强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年内在人民银行福海县支行的协助下,制定出《福海县信用联社各项制度汇编》,健全了内部制约机制,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系统。
  2000年,县联合社加大稽核查处力度,按照人民银行福海县支行的安排和部署,对全辖各网点信用社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阔克阿尕什乡信用社在费用开支上极为混乱,有严重违反财务费用管理的规定的现象,对贷款抵押物品管理不严格,把抵押物私自拿回家使用。对此,县联合社已作出限期退赔处理。齐干吉迭信用社无视费用管理制度,报销费用后不附发票,只一张付出传票即付款。对此县联合社已行文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作出经济处罚。福海县联合社副主任于1999年收贷不入账3000元,作为一名副主任,知法犯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福海县联合社上报人民银行地区中心支行信合科,对当事人给予撤职处理。
  2005年,县农村信用社继续抓好思想、管理、检查三道防线,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充分发挥稽核监察的作用,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发现疑问及时跟踪;加大事前、事中的检查力度查隐患、堵漏洞,将防范关口前移、下移,预防各类经济案件和三防一保案件的发生。
  2007年,县联社稽核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各网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同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全年共组织安全保卫,稽核工作检查6次,经济处罚10人次,处罚款3450元。
  2008年,县联社在反假防假工作中,全年共收缴假币408起,计6110元,其中1笔1000元。福海县联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公安机关当场收缴,维护了人民币正常流通的严肃性。
  2009年,县联社在检查方面敢于碰硬,敢于查找问题,不走过场,认真负责,善于从别人注意不到的地方入手查找隐患和问题。在上半年的检查中发现网点110联网报警系统、监控录像出现无信号等异常现象12次,通过维修人员的维修恢复正常。团结路信用社后门进出存在隐患,县联社及时发出安全提示和注意事项。在检查过程中,对账簿登记不全、不规范,没按县联社要求对110联网报警系统进行测试以及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进行通报,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不整改、不消除隐患绝不罢休,监督检查职能落到实处。
  2010年,县联社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律检查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坚持一手抓教育监督,一手抓查处大案要案。是年,福海县联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稽核检查共18次,包括年终决算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安全保卫专项检查、领导离任稽核检查等多项专项检查,扣罚违规人员60人/次,共处罚金6000多元。
  2011年,县联社开展稽核检查共16次,扣罚违规人员62人/次,共12400多元。
  2012年,县联社做好稽核工作,确保信用社规范、稳健经营。县联社在抓好业务经营和改革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稽核工作力度,共开展了三次业务大检查,从各项业务的第一线入手,对辖内各社的会计业务、信贷业务、重空管理等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有章不循或违规操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特别是核心业务系统上线后,对各项业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审计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通过检查监督,强化了县联社员工的制度意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落实,促进内控管理,提升了工作执行力,保证各项业务制度化、规范化。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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