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风险控制防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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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3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风险控制防范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13
页码: 375-387
摘要: 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资产风险相伴而生,如影随形。计划经济时期,人们的风险意识普遍淡薄,农村信用社只注重完成好信贷投放任务,赢得扶贫济困的社会效益,而疏于信贷风险控制防范,信贷风险不断积聚,大多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的化解主要依靠国家政策扶持和政府埋单。
关键词: 福海县 县联社 农村信用社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资产风险相伴而生,如影随形。计划经济时期,人们的风险意识普遍淡薄,农村信用社只注重完成好信贷投放任务,赢得扶贫济困的社会效益,而疏于信贷风险控制防范,信贷风险不断积聚,大多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的化解主要依靠国家政策扶持和政府埋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20世纪80年代,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实行改革,逐步破除“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的大锅饭体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人事管理与劳动分配新体制。随着经营管理的逐步整顿和规范,农村信用社的资产风险状况得到真实揭示,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已成为监管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的第一要务。进入90年代,农村信用社全力优化资产增量,多策并举盘活资产存量,信合员工全员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不休节日假日,走村串户清收不良贷款,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无法化解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积聚的资产风险,仍然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农村信用社因农而生,因农而立。农村信用社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壮大,事关党和国家“三农”问题的大局。为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和经营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改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专门为农村信用社制订了“花钱买机制”的不良资产票据置换方案。经监管部门重点监测、农村信用社不懈努力,不良资产逐步化解消化,资产风险程度逐步达标合规,为其面向市场走向良性发展轨道和实施统一法人社改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奠定了基础。
  20世纪50年代,县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归人民银行福海县支行农经股管理,农贷指标分年初、年中两次下达,由信用社发放到户,额度3~5元,最多不超过10元,实行包放、包收制度。到期清收时,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准“一刀切”,确无还款能力的,允许延期。当年放贷基本做到秋后清偿,只有个别极贫户办理延期手续。
  1955年,福海县农村信用社开办贫农(牧)合作基金贷款,贷户额度3~5元,贷款用途主要支持贫困农牧民参加农村信用合作,支付股金。贷款条件宽,期限长,利率低。该项业务从1955年10月开办至次年10月停止。1960年,全县贫农(牧)合作基金贷款全部到期,因受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影响,加之正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牧民普遍缺吃少穿,合作基金贷款无一清偿。至1961年,中国人民银行行文豁免所欠贫农(牧)合作基金贷款。
  1956年,人民银行福海县支行从当年农贷指标中划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设立“极贫户贷款”,此项贷款带有救济性质,额度5~10元,贷期2~3年,不计利息。放贷时,由信用社会同区乡领导确定贷款对象,建立扶贫责任制,以户为单位设置扶贫档案,要求贷户用好资金,2~3年内彻底摆脱贫困。多数贷户在扶贫贷款支持下,摆脱了一穷二白现状,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好转;也有少数好吃懒劳户,把扶贫资金用于改善生活,购置的扶贫种羊,当年就被宰杀吃光,饱餐之后仍然一贫如洗。极贫户贷款于次年改为支持贫困户发展家庭副业为主的生活贷款。极贫户贷款形成的部分积欠,延至60年代末才相继清偿和核销。
  1958年12月,全县人民公社化。1959年2月,信用社下放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与乡级银行营业所合并为人民公社信用部。信用部实行“两放,三统,一包”,不再是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经营政策完全由社队干部决定。信用社依据“存贷结合”原则,实行“余存缺贷”。由于人民公社对信用部业务疏于监管,信用部服务功能减弱,账目混乱,贪污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60年代,福海县信用社放贷主要是社队生产费用贷款和社员生活贷款。由于60年代初期的天灾人祸造成生产下降,人民生活极其困难,信用社贷款全部用于扶贫济困,支持穷社穷队发展生产,扶持极贫户度过饥荒。60年代中期,通过调整政策,恢复生产,农村经济刚有好转,又陷入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内乱,农村经济濒临崩溃。信贷投放贯彻“扶贫扶弱”方针,信贷监管权力交给贫下中农,资产风险防控完全无法自主。此期形成的沉淀贷款,先后通过国家政策调整给予核销。
  1960—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加上“共产风”、“浮夸风”等危害,人民的生活遭受严重困难。中央为了减轻农牧民负担,决定1955年发放的贫下中农(牧)合作基金贷款尚未收回的部分一律豁免。从1961年6月1日起执行,对1961年以前无效益的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凡应该归还并且有能力归还的,应当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积欠贷款过多,估计到1970年依然不能全部归还的,其不能归还的部分予以豁免;以上应该归还的贷款从1962年起免收利息。对于死亡绝户、“五保户”、重灾户、迁居无偿还能力户,以及大办钢铁、大办水利、大办交通等无效益的贷款一律豁免。社队和社员购买的不适用生产资料,确能证明没有效益的予以豁免。此次贷款清理豁免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人民银行福海县支行、信用社联合组建清欠班子,制订清欠方案。参与人员之多,时间之长,减免贷款金额之大都是空前的。全县按政策批准豁免的贷款占原贷款总额的85%,清欠豁免工作延续到1965年12月,全部处理结束。农村信用社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甩掉了历史包袱。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信贷投放的效益取向没有变,自身的经营机制没有变,不良贷款依然前清后欠,资产风险逐年累增。
  1966年,农村信用社由贫下中农直接管理、监督,各项业务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信贷投放年年向穷社、穷队及贫下中农(牧)倾斜,贷款投放难见效益,积欠较多。1968年8月,阿勒泰军分区生产办公室下发《收回到逾期农牧业贷款的通知》,社队集体贷款积欠在年终结算时,通过行政干预措施下达还贷指标,由信贷员驻点收贷。社员小额贷款,由信贷干部会同社队领导召集贷户开会,开展忆苦思甜教育、路线分析教育,要求限期还贷。凡年终收益分配有正收入的户都做到了优先清偿贷款。
  1971年7月,阿勒泰地区革命委员会下发《财政收支包干和农村牧区信贷包干两个试行方案》。农村牧区信贷包干主要强调以存定贷,多吸收存款可以多发放贷款,贷款只准用于发展农牧业生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抽调、挪用银行和信用社资金。根据此通知精神,农村信用社从1971—1975年停办社员生活贷款业务,社员中的实际困难主要由社队财务列支解决。
  1974年2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结束对1961年以前农业贷款豁免工作的通知》,规定截至1973年年底,结束对旧农贷的豁免工作,以后发生的应豁免的旧贷款,不再上报总行核销,可作为银行损益处理。至1973年年底,按政策规定可以豁免的积欠旧贷已全部申报核销。
  1977年10月,人民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下发《积极组织农村信用社回笼、回收到逾期农贷指标的通知》,县农村信用社积极贯彻通知精神,选派精兵强将组成清收工作组趁农牧产品收购旺季实行驻点现场清收,年终决算兑现收益分配时,实行驻队跟踪清收,取得较好效果。当年累计放贷14.4万元,累计收回14.04万元。至1979年年末全辖贷款余额16.81万元,其中逾期贷款占75%。
  197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银行工作会议,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根本性问题。首要任务是要把农业搞上去,争取到20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农业信贷要重点支持商品性生产,注重经济效益。贷款要贯彻自愿原则,由社队根据生产需要,经社员讨论提出贷款和还款计划。不允许任何人以贷款为手段,强迫社队办不愿办的事。同时,要维护国家赋予金融部门管理信贷资金自主权,各级党政部门要支持银行运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信贷资金,落实经济责任,贯彻择优扶持原则。对生产率高、商品率高、利润率高、信用好的社队要优先支持。随着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管理上的拨乱反正,农村信用社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逐步得到加强。
  1980年,福海县农村信用社根据农业银行地区中心支行统一部署,全辖实行“四定一奖”管理办法,“四定”即定地点、定任务、定费用、定时间,“一奖”即完成任务奖励。是年信贷工作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下达任务。一是放贷的数量和质量,每笔贷款都要做好贷款“三查”工作,按照《经济合同法》签订贷款合同,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贷款清收的数量和质量,当年放贷收回率要达到90%以上,沉淀贷款清收率要达到10%以上。
  1982年,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下发《关于做好社队信贷会计辅导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提高人员素质入手,夯实信贷管理基础,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健全辅导队伍;二是建立和健全制度,做好财务整顿;三是做好贷款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具体。年内,县信用社选调业务骨干会同县农林部门开展三期社队会计出纳培训,对全县77名社队会计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评定一级会计员1名,二级会计员23名,三级会计员16名。全辖初步建立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贷款包放、包收岗位责任制度及贷款合同制度,信贷风险责任意识逐步增强。是年,全辖集体贷款47万元,收回37.5万元;个人贷款33.4万元,收回30.8万元。
  1985年,福海县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农业银行地区中心支行转发的《关于信用社实行“业务承包”和“超利润分成”试行办法》,各基层信用社将业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并和个人奖金密切挂钩。全辖在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重效益、轻风险防控现象。信贷发放突破自有资金比例,滥放贷款,跨社多头贷款,例如阔克阿尕什乡一农民买汽车,先在营业所贷款1万元,又到解特阿热勒信用社贷款1万元。因效益不好,贷款无法偿还。又如,阔克阿尕什信用社突破自有资金滥放贷款,引发挤兑风波。后经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及时调度资金,组织现场整改,方平息风波,但使信用社信誉严重受损。
  1987年,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制定下发《信用社经营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对信用社主任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共列6项考核指标,其中信贷责任目标考核两项指标,一是累放各项贷款指标计100分,但要求抵押担保贷款占60%以上;二是到、逾期贷款收回率,按上年未到、逾期绝对额下降20%计100分。考核结果与40%的浮动工资和所定综合奖金直接挂钩。当年全辖信用社在推行责任目标管理的同时,对信贷资金实行比例管理办法,坚持信贷资金以存定贷、多存多贷、自求平衡的比例管理办法。严格查处超比例放贷和跨区放贷。
  1990年,福海县联合社在全辖信用社内部开展综合治理整顿,主要内容是“四个整顿”、“四个提高”,即整顿职工队伍,提高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整顿信贷秩序,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整顿财会纪律,提高财会管理水平;整顿机构网点,提高服务功能。年内,县联社对基层信用社建立了两级信贷管理监测考核制度,具体措施是按照贷款科目核准贷款形态,以形态占用余额核定收回任务,与本社信贷员30%的工资挂钩,挂钩工资上划联社综合股管理,清收任务完成的,上划工资全额退回。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返还工资。联社按月检查,按季考核,年底统算兑现。各信用社对信贷员监测考核,其措施是区分贷款科目,按人管理借据;以借据分形态,按形态核定清收任务;完成任务的,考核工资全额返还,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返还工资;月检查、季考核,年末统算兑现。实施两级信贷监测考核办法增强了全员风险责任意识,较好地调动了信贷员清收贷款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了“包放、包收、包管理、包效益”的自我约束机制。
  1994年,福海县联合社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强化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计划管理,认真落实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信贷总量,从严监管信贷增量,严把贷款增量风险关;多策并举盘活资产存量,按规定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确保存款支付。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确定的年度、季度贷款限额,合理确定贷款投向、投量,优先安排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贷款。在优先保障农牧民生产资金的前提下,再安排乡镇企业贷款和其他工商业贷款。
  1997年,是福海县联合社与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开局之年。福海县联合社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作为强化信贷监管、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中心工作来抓。年内,对贷款增量从严管控,除农牧小额生产费用贷款不要求抵押外,其余贷款均实行抵押和有效经济担保。同时对大额贷款实行集体审批,超过1万元的贷款必须向联社报备。全面落实清收责任制,把盘活存量任务层层落实到社、到人并与工资挂钩。同时,密切与政法部门配合,实行依法起诉,强制执行。当年起诉18户,起到了执行一户,震动一方的作用。
  1999年,福海县联合社为规避风险,强化贷款“三性”,提高贷款质量,除严格按贷款“三查”制度发放贷款外,还严格遵守《贷款发放和管理办法》规定,对各乡贷款实行“肥瘦”搭配,分片包贷、包收措施,发放贷款方式以抵押担保、联户担保为主,小额信用贷款为辅,广泛推行农户贷款保证制度,切实做好“三农”信贷服务。同时,加大沉淀贷款的盘活和清收力度。用全年工资的35%与贷款挂钩,按季考核,年终统算兑现。制订奖励措施,对收回1985—1990年贷款的,按收回利息的5%奖励个人,对收回1985年以前的贷款,按收回利息的10%奖励个人。对收回呆账贷款的,按收回利息的100%奖励个人。采取多渠道盘活资金,与齐干吉迭乡政府签订合同,用3000亩承包费归还政府贷款;对“赖账户”、“钉子户”依法收贷;通过县委、县政府支持,落实统贷贷款127万元,当年回收56万元。
  2000年,福海县联合社经营形势极其严峻,全辖五个独立核算社全部资不抵债,不良贷款占比高达92.8%。联社把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扭亏增盈列为第一要务。新增贷款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实行审贷分离、规定贷款发放权限,规定当年贷款收回率必须90%以上,绝不允许新增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清收按照一户一策、一险一策要求,制订高风险社综合治理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年初向各社下达年度工作目标,联合社领导和股室领导分工包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化解资产风险。是年,全辖不良贷款逐笔逐户摸底调查、核实。按照《贷款管理责任制》规定,采取新老划段办法,重新确定贷款责任和清收任务,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并设置管理台账。各社信贷人员对不良贷款进行拉网式排查,逐笔、逐户整理分析造册归类。对失去法律效力的,采取签收回执、终止诉讼时效,收回利息或部分利息保全债权,达到合规、合法,再行催收。避免了因债券本身不规范,法律失效而造成催收劳而无功。对原来有抵押贷款手续但已失效,无法产生效益或虚设抵押物品的贷款,联社要求重新补办抵押手续。同时,进行资产评估,确保各信用社办理抵押贷款的有效性和信贷资产的保全性,实行放贷责任追究制和终身负责制。各信用社建立以主任、信贷员、会计为主体组成的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对每笔贷款进行集体审批,并在合同书上明确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责任人签名盖章。以上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有效加强了信贷人员责任感,堵塞了贷款责任不明的风险隐患。采取以资抵贷方式盘活资产,年内对一些难以出售变现的不动产,如房屋、厂房、土地等,采取抵押、租赁或预交资产等形式进行出租或承包,用租金和承包费来抵贷抵息取得良好效果。此外,联合社领导积极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协调沟通,通过行政手段加大贷款清收力度,全年落实统贷贷款52万元。是年,县联合社年末贷款余额1345万元,其中不良贷款1248万元,占比92.8%。当年累计放贷1601.11万元,累计收回贷款1640.93万元。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年年有新招,但不良贷款总是前清后欠,且不断攀升。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客观因素的影响。(1)20世纪八九十年代,福海县农牧业基础薄弱,农牧民收入不高,社会信用度低,农户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农牧业创业兴家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信贷需求旺盛,而农户又缺乏必要的担保抵押物,农民贷款难、担保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为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政府在农村、牧区普遍推行“统一生产计划,统一‘五好’建设,统一农机作业,统一重大技术措施,统一提供服务”;牧区“统一牲畜品种改良,统一草场管理建设、使用和保护,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防灾保畜和转场,统一牧区基本建设,实现牧民定居”。在推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最难解决的就是生产资金问题。为落实资金,乡一级政府采取向农村信用社统贷统还的办法,但有部分农牧民认为这是政府投资,是扶贫济困,要个人还款不情愿,以致造成信贷资金大量沉淀。(2)福海县农牧业抗风险能力弱,频发强寒流袭击,雪灾、风灾、雹灾尤为严重。按政府要求每遇大的灾情,主要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都要义不容辞给予救助,如抗灾保畜、抗灾保苗等贷款,形成不良贷款。(3)行政干预发放贷款,造成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领导所主持的建设项目需要资金,找金融机构解决。因此,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着行政干预的不正常现象。政府从宏观着眼,解决社会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造福一方百姓。但农村信用社毕竟不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过多的行政干预,只能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经营困难。(4)部分乡政府、村委会组织挪用信贷资金。村委会发放的统贷款,部分已从农户中收回,但不积极还债,而是挪作他用。(5)新官不理旧账。由于领导班子调整,现任领导对以前的债权债务,不是积极配合,而是寻找各种理由拖而不办。以上外部因素的影响是不良贷款居高难下的重要成因。二是主观因素的影响。(1)制度执行不到位。如贷款“三查”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不同程度存在贷前调查走过场,贷时审查不严,贷后跟踪检查不及时现象。又如,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但真正因放贷收不回而承担经济责任的情况延至农村信用社实行统一法人治理体制后才动真格。(2)情感取代制度情况时有发生。对各类干部贷款,存在审查不严、违规放贷现象。人情贷款,亲属贷款,自批自贷也大量存在。上述问题足以说明农村信用社自身管理上的弊端正是不良贷款居高难下的成因之一。
  2001年,福海县联合社在总结信贷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出台新的风险防控举措:(1)严格新增贷款质量责任管理,建立贷款管理责任终身制,实行“包放、包收、包管理”三包政策。谁发放、谁收回,负责到底,杜绝前清后欠的恶性循环。(2)严格实行新老划段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建账管理,逐笔监控,严格考核。对1997年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坚决实行谁发放、谁收回,包干到底;对1997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按时段制定清收奖励办法。(3)多策并举盘活和清收不良贷款。将清收任务落实到社、到人,员工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与存款、贷款、收息、扩股等责任目标直接挂钩,切实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分配原则。年内有3名信贷员上半年未完成清收责任目标,联社采取停职收贷措施,促其变压力为动力,停职收贷两个多月,共收回本金28万元,利息5.8万元,完成清收任务后复职上岗。全辖依法起诉贷款案160余起,收回56起,金额21万元。在县、乡两级政府的支持下,落实“双统”贷款41万元,与阔克阿尕什乡政府达成协议同意转让3000亩土地受益权用于清偿乡政府72万元沉淀贷款。是年,全辖各项贷款余额1523万元,其中不良贷款9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3万元。
  2002年,福海县联合社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防控力度,一是全面推行“五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严格贷款“三查”和贷款程序管理。实行谁发放,谁负责,谁收回。二是对不良贷款实行委托管理办法。由清非办逐笔委托辖内员工实行责任清收,签订不良贷款委托管理清收合同书。三是对信用社职工个人贷款,亲属贷款或介绍他人贷款责成限期收回。对人情贷款,冒名顶替贷款,跨区贷款,由清非办逐笔认定责任人责令限期收回。四是对全辖风险资产逐笔实行台账管理,采取“一户一策,一险一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奖惩到位。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年内,全辖累计收回“两呆”贷款211.9万元,不良贷款比重比上年下降21.9%。
  2003年,福海县联合社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资产风险控制和防范。一是切实加强新增贷款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各社主任、委派会计、信贷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常年深入农村牧区认真调查,随时监控新增贷款在使用中的情况。对隐性风险较大或已形成风险的贷款,做到发现一笔,处理一笔。坚决杜绝新增贷款酿成新的风险,严格实行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片区信贷员对片区信贷风险负完全责任。二是严格责任目标管理,实行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即联社考核各信用社及信用社主任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信用社主任考核分社及分社主任和员工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员工对信用社主任和分社主任负责,信用社主任对联社主任负责。考核内容分为四大块,各项存款经营目标占30分,不良贷款净下降责任目标占40分,贷款利息收回额度目标占20分,增资扩股经营目标占10分。考核结果分为六档,分值在100分为一档,90分以上为二档,80分以上为三档,70分以上为四档,60分以上为五档,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六档。得分在前三档的社可分别获得1万元、0.9万元、0.8万元奖金;分社可分别获得0.5万元、0.4万元、0.3万元奖金。得分在四档的不奖不罚。得分在五、六档的社分别处罚0.2万元、0.3万元;分社分别处罚0.1万元、0.2万元。职工收入实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六个档次拉开分配差距,切实体现按绩效分配的原则。三是多策并举清收不良贷款。年内在强化责任清收的同时,对“钉子户”、“赖账户”依法起诉45起,起诉金额47万元,收回不良贷款36万元,通过行政措施收回乡村干部欠贷2万余元。是年,全辖各项贷款余额6217.97万元。其中,不良贷款709万元,占比11.4%,比上年同期下降14.9个百分点。
  2006年,福海县联社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对贷款业务操作提出补充规定:(1)各乡信用分社、信贷部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新疆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管理手册》的各项规定;(2)各分社在发放贷款时,首先由各村委员会将本村所需贷款人员名单申报信用社,信用社经过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且具有偿还能力的贷户及时发放贷款,并将借款户名单一式两份报当地政府备案盖章,然后返回信用社1份;(3)凡贷款合同签订了分期还款计划的,逾期部分加收罚息;(4)各乡信用分社主任为本社信贷主管,信贷部信贷主管由综合股长担任。补充规定的实施对规范信贷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时评价和控制业务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年,县联社向福海县委递交《关于请求帮助农村信用社请收不良贷款的报告》,该《报告》称:“去年全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县委、县政府的多方协调下,福海县农村信用社收回逾期贷款1528.4万元,为2006年春耕备耕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尽管如此,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偏高、自有资金不足、融资难问题仍然是制约信用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全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大趋势下,有效防控资产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资金实力是推进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的必备条件。为此,谨上报本县国家干部贷款、国家干部担保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集体统贷贷款所形成的不良贷款汇总表。汇总金额346万元,占联社不良贷款总额的30.64%。恳请县委、县政府运用行政措施协助清收。”年内,福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联社报告反映的问题,先后两次召开清收贷款工作协调会。县委书记亲自到会听取报告,研究清收措施。对于过去因政策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其他职能部门及单位贷款形成的拖欠债务由属地党政负责限期清收;对于党政机关干部个人拖欠或为他人介绍、担保的贷款,采取行政和纪律手段限期清收,督促限期归还,实行“三停五不”政策进行清收。即“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优、不晋级”,直至其贷款本息还清为止;对于乡村集体贷款,建议以集体开发土地承包、出租所得收益置换清偿贷款;对于用于发展小区养殖贷款,要落实对养殖户的优惠政策、扶持政策和担保单位责任;对于恶意悬空农村信用社债务的不法行为,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和纠正,维护司法公正,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打造诚信福海。是年,全辖各项贷款余额11978.06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由上年的1129.39万元降至538.61万元,不良贷款占比由上年的11.68%降至4.5%。县联社获准申请专项中央银行票据917万元,于两年后获准兑付。是年12月,县联社经新疆银监局批准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管理体制。
  2007年,福海县联社按照新体制运营要求,狠抓优化信贷增量,坚持信贷“三性”原则和“三查”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合规管理。要求信贷人员在办理贷款手续中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不看人情,不吃请,不收取贿赂,贷款手续办不完不付款。为避免信贷人员怕担责任不放款,对信贷员实行定放款指标、定业务收入、定贷款优良率、定不良贷款清收率“四定”责任目标管理。
  是年,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县联社在完成统一法人治理改制、获准央行票据申请的基础上,以如期兑付央行专项票据为目标狠抓不良贷款清收和风险合规管理工作。年内,联社先后成立“问题贷款清理领导小组”、“信贷业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大额不良贷款监测小组”、“冒名贷款检查领导小组”、“排雷行动领导小组”、“风险评级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200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工作方案》《置换贷款清收、处置和管理考核办法》,形成了系列风险管理、监测、整改报告,如“季度、年度案件专项治理报告”、“高管人员经济责任整改报告”、“冒名贷款排查报告”、“不良贷款成因分析报告”、“突击查库银企对账整改报告”、“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整改报告”、“贷款偏离度整改报告”、“票据业务自查报告”、“季度、年度稽核报告”、“案件专项治理排雷行动整改报告”。全年涉及资产风险管理的专题报告10余件,为全辖资产风险防控、处置、化解提供了决策依据。
  同年,福海县联社执行重要岗位轮岗、强制离岗休假制度,对全辖11个部门员工实行轮岗调整,轮岗调整涉及53人,轮岗面占88.33%。有5名员工实行强制离岗休假;对违规发放贷款和信贷违规操作的8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于落实责任的责任贷款采取限期清收和离岗清收措施,全辖有3名信贷员受到离岗清收处罚,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层干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是年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116.7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
  2008年,福海县联社对不良资产实行分账集中管理、专业清收。联社风险管理部始终把盘活不良贷款作为化解金融风险、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硬仗来打,采取内控外联、合力攻坚的措施,多管齐下,多法并举,清收成效彰显。截至年末,全辖不良贷款余额98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0万元,占比为5.15%,下降了14.85个百分点(按五级分类)。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行政措施和依法清收共收回不良贷款103万元。全年共收回贷款利息1939万元,贷款收息率达90%。
  2008年4月,央行专项票据获准兑付,置换不良贷款653万元,已经收回95万元结欠558万元,置换历年亏损挂账264万元。在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县联社甩掉了历史形成的高风险包袱,全辖资产风险开始步入风险可控新时期。
  2009年,福海县联社随着资金实力的增强,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实施贷款营销战略。全力拓展市场,抢占先机。同时,进一步完善信贷制度体系建设,对信用社信贷业务审批权限重新核定,实行差别化、动态化授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信用社自主审批发放信贷的范围和额度,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降低和分散贷款风险。新增贷款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尤其是贷后管理环节及时跟进,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报告并及时归档,有据可查。年内全辖信贷管理进一步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信贷质量明显提高,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27834万元,无一笔新增不良贷款,年末贷款余额25077.91万元。按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695万元,占比2.77%;不良贷款比上年同期减少288.14万元,比例下降2.38个百分点。
  2010年,县联社强化稳健经营,继续狠抓资产风险控制和防范。一是贷款增长谨慎,投放均衡合理,全年累计投放贷款48589万元,其中农牧业贷款34112万元,占比70%,当年新增贷款15232万元。其中,新增企业贷款3326万元,新增自然人一般农户小额贷款185万元,新增联保贷款7679万元,新增农户其他贷款1885万元,新增自然人其他贷款1257万元。贷款投放均衡、合理,有利于风险管控。二是根据自有资金实际,积极参与社团贷款,调整信贷结构。年内,联社共参与社团贷款51笔,投资总额9850万元。三是多策并举压缩控制不良资产比例。全年实际收回不良贷款76万元,收回央行票据置换贷款本息60万元。其中,本金43万元,利息17万元。四是强化内控监管,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年内,联社开展各类稽查12次,包括年度决算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安全保卫专项督察、领导离任稽核等多项专项稽查。扣罚违规人员60人次,处罚金额6000余元。年内,对强制休假人员15人,重要岗位轮换人员4人进行离任审计。
  2010年8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阿勒泰监管分局向县联社发出“金融风险监管提示通知”。截至2010年7月末,福海县联社各项存款51828万元,各项贷款43767万元。其中,正常贷款43234万元,不良贷款533万元,存贷比例84.44%,高于75%的监管要求。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7.15%,高于10%的监管要求。造成存贷比例偏高的原因:一是县域去冬今春以来连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是夏季洪水灾害,辖内农牧民投入大量资金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造成信贷资金需求加大;二是每年夏秋之交正值生产投入旺季,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将大量资金投入生产建设活动,主要是支取存款投入;三是县域河谷地段有11个村被淹,目前正在重建住房、牛羊圈舍、蔬菜大棚急需信贷支持;四是福海县城新区建设已开工,施工单位急需大量资金投入。上述原因造成了联社存贷款业务呈现“一低一高”,即存款业务持续下降,贷款投放大幅增高。联社经过认真测算,采取有效措施调控存贷比例。一方面积极揽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严格控制新增贷款发放;另一方面多举措清收到逾期贷款。各信用社对年末到期贷款认真排查,制订详细的清收计划,按约定收回中长期贷款本金,同时对清收计划实行绩效考核。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存贷比例逐步好转,延至12月,全辖实现存贷比例达标合规。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问题。年内,县联社单一客户贷款超比例的户2家,分别是: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贷款600万元,占比17.15%,2010年12月到期350万元,已届时收回。福海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贷款560万元,占比16%,由于该公司贷款属中长期贷款,在短期内无法使该公司贷款比例达标。但联社已吸取教训,杜绝新增超出比例贷款。对存量超比例贷款,指定专人进行贷后管理,密切关注客户资金动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对于参与的社团贷款,加强与牵头社的沟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客户信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到期贷款可使该指标逐步达标合规。
  2011年,县联社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2011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八个方面加强资产风险控制和防范。
  1.严密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年内县联社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列为管控重点。一是对已投放平台的贷款严格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绝不允许展期或贷新还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二是切实关注单笔贷款超比例问题,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超比例1笔,按合同约定是年9月,应偿还部分贷款,届时收回,确保单笔贷款比例合规;三是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严格执行信贷监管政策,贷款投放以农牧业为主;四是严密关注大额贷款,对存量大额贷款,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职责,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提前偿还,应取消授信;五是坚决终止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积极压缩贷款规模;六是严格执行新业务报批制度,凡开办新业务要及时向自治区联社和地区银监分局报批,审核核准后方可实施;七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在广泛深入宣传学习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所有员工务必吃透精神,熟练操作流程。信贷管理部要对新发放贷款的用途、流向、额度等进行直接监控,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2.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一是风险管理部要加大全辖的风险评估预警和流动性风险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存贷比例,及时下达风险提示书;二是加大揽储力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三是加大对涉农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信贷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一保四暂缓”,“两压两调整”和“五个到位”的政策规定。
  3.严格控制案件风险。按照自治区联社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一是假冒名贷款专项整治,二是抵(质)押贷款专项整治,三是置换贷款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要坚持查防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杜绝整治活动走形式、走过程。
  4.强化资产风险管理。年初,县联社不良贷款出现反弹势头,特别是眼下信贷增势迅猛,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遏制不良贷款反弹,确保风险可控。一是加大清收力度,对不良贷款占比超过2010年年末的信用社要进行责任落实,限期收回。二是对社团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进行自查,重点是查找问题、规范业务、防范风险隐患。三是做好“风险三项”(即“三项整治”内容)自查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报告上报自治区联社。四是在信贷风险管理部实行风险经理制。主要对基层信用社和客户部贷款履行贷款审查职能,对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贷款风险审查委员会,进行下一步贷款审查流程。五是着力推进全面风险内部管理机制建设。2011年工作重点是按照自治区联社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梳理—规划—建设—提高”路径,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完成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实现全面建设风险管控机制目标。
  5.全力推进股权改造。一是股权改造目标,保证在2011年年底将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二是资本充足率达标,2011年年底资本充足率继续保持8%以上。三是不良贷款率下降目标,2011年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下,实际为1.13%。
  6.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及时解决内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联社《2011年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审计目标,细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做好审计质量控制,把问题查深、查透,并认真分析问题的成因,抓好整改并跟踪落实,审计面100%。
  7.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各项措施。一是联社主任、分管领导、各部门领导、各基层社主任和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内控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提升全辖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认真对照《安全防范检查考核手册》的量化标准,查漏补缺,最终达到公安部、银监会2010年7月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要求。
  8.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2010年,自治区联社、银监部门在监管督察中发现部分联社在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决策流程流于形式,内控制度缺失,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领导。因此,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要增强落实制度和提升执行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合规就是效益、合规就是价值的理念,把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作为当前及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强化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查整改,带头转变作风,作出表率,身体力行遵守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今后不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首先追究的就是领导责任。
  是年,福海县联社全面加强内控安保工作,开展各类稽核检查12次,扣罚违规人员62人次,罚金总额12400元。经自治区联社年度综合考评,评定福海县联社为B类社;经阿勒泰银监分局监管评级认定:福海县联社资本充足率为8.15%,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2%,不良贷款率为1.11%,评定监管级别为4A。
  2012年,福海县联社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全面推进合规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业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注重全面风险管理对业务的约束作用,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全年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存贷比例趋于合理,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但仍在监管目标之内,风险可控。截至12月末,全辖各项贷款余额81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90万元,增幅19.72%。当年累计发放贷款75142万元,累计收回61745万元,存贷比例58.2%,比上年同期上升3.39个百分点。全辖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282.86万元,占比1.58%,不良贷款绝对值比上年同期上升515.15万元,占比上升0.45个百分点。
  是年,福海县联社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风险控制和防范。一是加强风险防控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2012年县联社成立信贷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针对10万元以上的贷款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大额贷款合规合法、风险可控;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暨案件防控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履职尽责入手,构建高效廉洁的管理层,有效提高各项风险制度的执行力。成立“阳光信贷”整肃行风行纪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贷款公开化、透明化管理,确保信贷工作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吃、拿、卡、要,以贷谋私。制订实施《2012年案件风险防控培训实施方案》。年内,联社从提高员工素质入手,以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实务》为教材。按管理人员、财会人员、信贷人员、其他人员分期开展培训。其中,信贷人员培训内容以“合规文化建设”、“案件治理与风险防控”、“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安全保卫”为重点,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分组学习讨论、分散自学等方式交替进行。完成学业后,分类组织书面闭卷考试。联社将员工培训考试结果与个人工作岗位和薪酬挂钩。凡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安排离岗培训,离岗培训期间,只发70%的基本工资,待培训合格后再考虑上岗。年内,全辖十个部门43人首次考试合格,其余参加补考,有2人补考仍不合格,责成离岗培训。二是狠抓风险防范与化解。年内,县联社与77名职工分别签订案件风险防控责任承诺书,联社纪委向13名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发送领导干部廉政提示函。对10名轮岗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51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排查,有13人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处罚,处罚金5830元。联社风险经理发出贷款风险预警18笔,金额3850万元。全年出具风险检查报告12笔,金额5210万元,对存量贷款进行贷后检查,金额32570万元。三是着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年内,联社提取呆账准备金4470.29万元,比上年增加2226.57万元,增长99.23%,提取坏账准备金1449.27万元。
  是年,县联社经自治区联社年度综合考评得分97分。经阿勒泰银监分局年度监管评级,评定联社资本充足率为12.25%,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2.31%,不良贷款率为1.58%。评定监管级别为3C。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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