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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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39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制度建设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7
页码: 369-375
摘要: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实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所诞生的新生事物。风险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集约,从单一到全面的曲折发展历程。
关键词: 福海县 县联社 农村信用社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实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所诞生的新生事物。风险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集约,从单一到全面的曲折发展历程。
  20世纪50~70年代,农村信用社贷款投放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每年年初由业务主管部门下达信贷指标,农村信用社将贷款指标分解发放到户。贷款投向:一是农牧民中的贫困户、受灾户;二是社队集体中的穷社、穷队。由于贷款投放的方针政策是扶贫扶弱,贷款清收政策虽然明确规定“谁借谁还,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贷款原则,但在贷款清收时,信用社往往陷入“两难”境地,贷时扶贫扶弱,清收时贫者、弱者往往缺乏还贷能力,最终农村信用社只能牺牲自身经济效益,保证社会效益。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侧重于社会效益,信贷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制度严重滞后,逐渐形成了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积聚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致使大多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陷入生存危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农村信用社的“三性”逐步得到恢复,在管理体制上确立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改革取向。并开始调整信贷政策,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开启了农村信贷管理拨乱反正。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初步建立了中央银行制度,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管理被提上议事日程。1984年,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农村信用社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为重点的改革全面展开。是年,福海县联合社与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营业所分开办公,并与信用社划分了各自的经营范围。农业银行县支行制定《关于贷款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贷款用途和条件、信贷岗位责任、贷款审批权限及账务核算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首次提出信贷风险管理概念。
  1985年,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建立信贷稽查制度。年内,在信贷稽查中,发现县农村信用社存在普遍没有坚持自有资金比例、滥发贷款、跨社多头贷款现象,其中阔克阿尕什信用社因未控制存贷比例,出现存款付不出、贷款业务停止现象,群众联名上告自治区党委,造成恶劣影响。解特阿热勒信用社账目严重混乱,农贷员利用职权贪污现金2250.65元。在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的指导下,各信用社对所暴露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在整改中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1987年,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下发《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对信用社的信贷资金实行比例管理办法,坚持“以存定贷、多存多贷、自求平衡和比例管理”的原则。是年,县农村信用社严格贷款过程管理,恢复和健全贷款“三查”制度,严格信贷岗位责任制,并组织信贷员开展“优质服务月”劳动竞赛活动。
  1988年,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先后制定下发《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范》和《关于信用社要积极清理收回沉淀贷款的通知》。是年县信用社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范,优化信贷增量。要求每笔贷款都必须按照《借款合同条例》和信贷制度规定,由贷户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审批书,办理抵押或担保贷款手续,所有书面材料及手续都必须符合法律条文要求,不得缺项。同时加大到逾期贷款清收力度,建立和健全贷款清收责任制,将到期贷款清收率、逾期贷款率、呆账损失率列为年度考核指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按月检查、季末考核、年终通算,兑现奖罚。
  1989年,农业银行下发《关于非正常占用贷款账户设置及账务核算的通知》,将非正常贷款划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三类贷款形态。是年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建账建制工作,对全辖286.2万元贷款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出非正常贷款176.5万元,占比61.67%。同时,贯彻国家税务局《关于集体信用合作社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当年按规定比例交存呆账准备金1.43万元。
  1990年,福海县联合社根据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清资建制复查补课工作。重点核查了1989年年末贷款基数,对非正常贷款进行重新落实认定,逐笔填发催收贷款通知书,并索取了回执,做到了户户见底,初步建立了信贷资产监测考核制度。同年,根据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部署,对全辖业务代办员进行清理、整顿。全辖有11名代办员,经测试、考核合格转为合同制职工。
  1991年,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清收非正常占用贷款和监测考核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县联社认真遵照执行。年内县联社与法院协作成立依法清款领导小组,起诉贷款拖欠案26起,金额14.5万元,收回本息7.4万元,其余均签订了还款协议。
  1992年,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下发《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几项措施》,要求从优化贷款增量、盘活贷款存量上下工夫,实现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目标。县联社严格落实贷款责任制,凡发放贷款均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采取担保、抵押办法以降低贷款风险,凡违反贷款制度规定发放贷款造成资金损失者,审批人、经办人视损失程度承担经济责任。同时,狠抓清收非正常贷款,分别采取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多举措清收沉淀旧贷。当年,全辖非正常贷款清收成效显著,其中喀拉玛盖信用社成为全地区首家“无双呆”贷款信用社。
  1993年,农业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下发《关于贷款业务推行“贷款证”的通知》。是年,县联社建立贷款证制度,农户凭贷款证发放贷款,规定农户办理贷款业务网点,核定贷户年度贷款总额。每笔放贷、收贷信息都必须在贷款证上详细反映。年内农户凭证放贷,坚持“三户”贷款“一口出”办法,有效避免了交叉贷款和重复贷款。
  1994年,福海县联合社贯彻落实中国农业银行颁发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监测考核暂行规定》对信贷资产实行四级分类管理。以贷款的约定还款期限和安全程度为划分标准,将贷款占用形态分为正常、逾期、催收、呆账四级。并在业务报表中增设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催收贷款、呆账贷款科目,按期限对信贷资产进行监测考核,是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但单以期限判断贷款风险,尚不尽科学完美。
  1995年,农业银行制定《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壮大能力。是年,县联合社取消信贷规模限额管理,全面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充足率被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年,县联合社转发并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按《贷款通则》精神规范贷款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贷款质量,加速信贷资金周转。
  199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县联合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是年,县联合社为降低贷款风险,强化贷款“三性”,严格按“三查”制度发放贷款。实行分片、包贷、包收制度,贷款方式以联户、抵(质)押和担保贷款为主,以信用贷款为辅,信用贷款只针对历年来守信重诺且经济实力相当的贷户,同时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和违章违纪贷款的处罚力度。年内对以往形成的跨区贷款采取相互委托代收措施,对“钉子户”、“赖账户”采取依法起诉措施,对违章违纪贷款责任人从严处罚并通报。
  2001年,福海县联合社推行“五户联保”贷款,制定了《福海县农村信用联社联保限期、限额贷款管理办法》,旨在强化信贷管理,简化贷款手续,灵活经营,方便借贷。其主要特点是:个人申请、多户联保、责任连带、限期限额、一次核定、签约公证、余额控制、周转使用。联保贷款较好地解决了农户贷款难问题,同时也有效降低了信贷风险。
  2002年,福海县联合社全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管理。是年初,联社组织专门班子对原有的规章制度、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和重新制定,先后制定《贷款清收第一责任人制度》《不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不良贷款委托办法》《不良贷款考核办法》《会计委派制度》《会计、出纳规范操作流程》和《岗位职工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县联社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跟进与完善,为实施风险合规管理奠定了基础,为各项业务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3年,国务院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在总结中外监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立“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实施“四大监管目标”和“六项监管标准”。标志着我国金融风险监管已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由单一转向全面合规监管。同年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印发《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县联合社遵照执行,全面加强贷款操作流程合规管理。同年阿勒泰银监分局制定并实施《阿勒泰农村信用社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农村信用社划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A、B、C、D、E类,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原有员工等级工资制度,建立以效益为核心,符合信用社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是年,福海县联合社被评为C类社。
  2004年,福海县联合社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信贷风险的预警、分析、控制、化解、处置。是年,县联合社建立离任审计制度,依据制度对阔克阿尕什信用分社主任进行离任审计。同年,新疆监管局印发《新疆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县联社制定《清收不良贷款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全员清收不良贷款积极性。年内,全辖累计清收不良贷款2420万元。
  2005年,福海县联合社进一步加大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制定并下发《福海县农村信用社定期常规现场稽核操作规程(实行)》《福海县农村信用社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福海县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福海县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风险防范预警方案》《支农再贷款操作流程》及《贷款终身责任制管理办法》,使全辖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006年,福海县联社列为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试点社,县联社根据《新疆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年7月试点工作圆满结束。8月,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经验推广交流会在福海县召开,试点经验在全地区推广。截至2006年年末,福海县联社全辖贷款余额11978.06万元。按五级分类,正常贷款6515.04万元,占比54.39%。关注类贷款2785.04万元,占比23.25%。次级类贷款149.32万元,占比1.25%。可疑类贷款2528.66万元,占比21.11%。实行贷款五级分类,是农村信用社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大举措,五级分类是建立在动态监测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和担保因素的综合分析和连续监测,判断贷款风险程度和实际价值,可以动态地反映贷款风险的形态,及时发现贷款出现的问题,更能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从而对贷款风险因素进行及时有效的预警、防范和化解。
  2007年,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对信贷管理、资产风险、监察保卫等分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标志着农村信用社已步入全面风险合规管理新时期。是年,阿勒泰银监分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管理的通知》《阿勒泰辖区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工作方案》和《阿勒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县市联社认真组织自我监管评级工作,然后接受年度核查。县联社为适应全面风险合规管理的新形势,把2007年定为合规文化建设年,先后派出多批次干部、员工参加自治区联社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凡参加自治区培训的干部、员工承担对本联社员工对口培训任务。县联社于6月组织为期15天的计算机业务操作培训,7月组织为期6天的资产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培训,8月组织为期7天的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分级组织各类培训,员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推进风险合规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年内,县联社成立风险管理部,专门行使信贷资产监管职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确保信贷工作依法、合规操作。先后组建“问题贷款清理领导小组”、“信贷业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大额不良贷款监测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资产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工作。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贷款采取限期清收和离岗清收措施。对3名信贷人员进行离岗清收处理,对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层干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是年,自治区联社综合考评办公室首次对福海县联社实施年度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社。阿勒泰银监分局从是年始,对福海县联社自我监管评级进行全面核查,评定福海县联社资本充足率为11.61%,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2.08%,不良贷款率为20.22%,评定监管级别为5A。此后,上级行政监管年度考评和资产风险监管评级工作成为常态化。
  2008年,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资产分账管理实施办法》,县联社认真贯彻执行。制定《福海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旨在对不良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加大清收处置力度,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化解信贷资产风险。所谓不良资产分账管理,是指将基层信用社及客户部的不良资产按段、金额、性质进行划分,统一移交县联社资产风险管理部实行资金清算、单独核算、集中管理、专业清收的管理方式。是年,县联社成立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联社风险管理部在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农村信用社有关制度对接收的不良资产分账管理及其清收保全负总责;对潜在的信贷风险提出建议,对接收的不良贷款实施清收、盘活、保全等措施;负责抵债资产的收回管理和处置变现;负责控制各项经费预算,降低清收成本;负责汇总不良资产分账管理的相关报表,并及时上报;负责管理不良资产档案资料。
  集中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具体措施:(1)对已接收的不良贷款,逐笔落实风险经理,及时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并签收回执以保证诉讼时效;(2)根据接收的不良贷款的占用形态及形成原因,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清收措施,实行委托清收、招标清收等方式,多策并举,多管齐下,着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3)对已向法院起诉而未了结的贷款案件,要及时申请保全债权,提供证明材料,继续清收不良贷款,逐笔降低贷款风险;(4)对乡村集体贷款要依据有效债权进行分解落实;(5)对担保、抵(质)押贷款要办妥足值的担保,抵(质)押手续,是抵押的要收取他项权证,以取得优先受偿权;(6)依据贷款情况,分类排队,突出重点,做到一户一策,各个击破。是年,全辖不良贷款实行分账管理、专业清收,采取一户一策,各个击破的办法累计收回不良贷款2064万元。年末,福海县联社经自治区联社2008年度等级社综合考评,评定为A类社;经阿勒泰银监分局年度资产监管评级为5A。
  2009年,福海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审贷分离实施办法》,成立福海县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理事长任主任委员,其主要职责是:分析辖内信用社信贷运行情况,评估信贷风险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审议辖内信贷结构安排,研究客户发展规划和金融产品开发方案,报有权人审批实施;根据自治区联社信贷业务权限(或授权)的规定确定、变更或终止辖内信贷运营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权限;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大十户(最大一户)贷款占资本总额比例等资产负债管理比例规定及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贷管理部门提交的信贷业务进行审议,提出审理意见,报有权人审批;审议辖内信贷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报请联社理事会审定;研究审议辖内信贷业务的其他重大事项。理事长(主任委员)对审贷会表决通过的信贷事项不具备一票赞成权。是年,经审贷会审议决定调整信用贷款额度,被评为信用户的农牧民一次可享受3万元贷款支持,无须任何抵押手续。全辖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报联社审贷委员会审批。全年召开贷款审批委员会53次,审批各类贷款178笔,金额5380万元,向自治区联社报备贷款5笔,金额3870万元。
  2010年,自治区联社印发修订增补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其中资产风险类制度规章有“不良贷款损失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外出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意见”、“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管理办法”、“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抵债资产操作规程”、“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不良资产分账管理实施办法”。资产风险类管理制度的适时修订与增补,确保了风险合规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为防范和化解资产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年,县联社成立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联社理事长任主任委员。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理事会授权,履行以下职责:(1)制订资产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目标;(2)建立健全资产风险管理与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对经营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价、监测、分析和研究;(3)负责审定各类资产风险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审定授权范围内的法人转授权方案;审定风险与内控状况评价报告;审定经营性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4)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对信用社资产运作方向、方式及信贷投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制定资产质量评价标准,审定资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和资产质量考核结果;组织重大经营性业务可行性风险论证;(6)制订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和重大资产风险的解决方案;(7)审批资产损失核销和抵债资产接收、处置方案;(8)跟踪监测重点经营指标的异常变动情况,查找资产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完善资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9)对高级管理层在财务、信贷、资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10)督促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风险管理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年内,联社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全委会议4次,讨论审议并表决联社各类风险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资产质量分析报告、市场开发信贷结构调整等重大资产风险事项18件。是年,县联社依据风险合规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全辖78名职工分别签订案防责任承诺书,职工8小时外自律行为及家属监督承诺书,县联社纪委向13名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发送领导干部廉政提示函。对4名轮岗交流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15人实行强制休假,对35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排查。员工中有28人次因违反风险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累计罚金5400元。
  2011年,福海县联社全面贯彻落实银监会颁发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县联社成立“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1年“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贷款新规的推进工作主要有三项举措: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领会贷款新规的精神实质,熟谙贷款新规业务操作流程。3月定为贷款新规培训月,5月定为信贷风险培训月,7月定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月,年度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课时。贷款新规宣传主要通过电视新闻报道、大幅标语、板报、客户咨询等多途径开展持续宣传,让客户和社会公众了解和适应贷款新规的内容和管理模式,帮助客户转变观念,引导其主动配合银行落实新规要求。二是狠抓落实,着力提升贷款全流程管理和细化管理的水平。切实按贷款新规的要求调整相关岗位,提升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合同文本管理;严格规范信贷资金的发放,强化资金管理。“三项贷款”新规贷款执行比重不低于80%;强化贷后管理、杜绝“重贷前,轻贷后”现象。三是加强内部评价问责及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把贷款新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纳入内部规划和管理评价体系,审计部及时开展贷款新规的内审检查,及早发现,及早纠正所发现的不足和问题,确保贷款新规落到实处。是年,县联社新会计准则暨财务管理系统(简称新财系统)成功上线运营。由该系统搭建的信贷流程化管理平台,对于规范信贷操作、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具有很大帮助。县联社及时组织后续培训,使信贷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步骤,保证数据信息录入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并做好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定了具体的信贷系统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个环节操作人员的职责。利用系统做好信贷业务的跟踪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贷款发放和收回情况、新增不良贷款情况、违规放贷情况、有效规范了信贷行为,为信贷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同年,县联社建立和健全了贷后跟踪管理机制,在做好贷后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对各信用社五级分类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对人为控制分类结果、分类偏离度大的信用社进行问责。是年,县联社强化内控安保工作,全年开展多种形式的稽核检查12次,处罚违规违纪人员62人次,罚金总额12400元。
  2012年,福海县联社以“阳光信贷”整肃行风行纪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风险合规管理,强化贷款公开化、透明化管理,杜绝以贷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维护农村信用社的良好社会形象。年内,县联社制定和健全《信贷专项检查制度》《联社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联社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是年,全辖在“阳光信贷”活动检查及自律监管检查中,有12名信贷员工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纪现象,分别受到处罚通报,处罚金额3600元。年末,全辖不良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上升0.1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增加515.19万元。联社就不良贷款不降反升情况组织专项调研,其主要原因是县域大宗农产品受市场影响,未能及时销售,导致贷款逾期。
  是年,县联社经自治区联社2012年度等级社综合考评得分为97分;经地区银监局监管评级,联社资本充足率为12.25%,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2.31%,不良贷款率为1.31%,评定监管级别为3C。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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