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农再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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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381
颗粒名称: 一、支农再贷款
分类号: F832;F426;F326
页数: 4
页码: 358-361
摘要: 支农再贷款就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供需矛盾,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不能满足“三农”信贷需求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直接给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支持信用社满足“三农”信贷的合理需求,促进“三农”经济稳步发展。
关键词: 福海县 县联社 农村信用社 人民银行 支农再贷款

内容

支农再贷款就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供需矛盾,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不能满足“三农”信贷需求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直接给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支持信用社满足“三农”信贷的合理需求,促进“三农”经济稳步发展。
  1996年,福海县联合社与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不再向福海县信用联社提供资金支持。县信用联社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而县域“三农”信贷需求日益高涨,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为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促进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人民银行于1998年开始办理支农再贷款业务。
  1998年,福海县联合社向人民银行福海县支行申请支农再贷款100万元获准拨付。此款项用于农户备耕,购买籽种、化肥、农药。县联社对支农再贷款的投向和审批权限实行严格控制,规定支农再贷款必须直接发放到发展农业生产急需信贷支持的农户手中,要求基层网点负责人和一线信贷员必须做好贷前入户调查,掌握资金缺口的第一手资料,确保每笔支农再贷款的投放都能发挥惠农惠民的最大效益。同时对支农再贷款的审批权限作出严格规定:信贷员3000元、社主任5000元,5000元以下必须上会,由社委会集体审批决定。
  1999年4月,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再贷款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再贷款只能用于支农的规定,加强再贷款管理、防范再贷款风险。当年福海县联合社申请并拨付支农再贷款400万元。此笔支农再贷款的信贷发放,福海县联合社根据县委、县政府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导向,在确保传统种植粮食作物与食糖工业甜菜面积的信贷需求外,还支持种植大户新增枸杞子2000亩、红花400亩,同时还支持城郊菜篮子工程发展了大棚蔬菜。为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全县各信用社都设立支农再贷款专柜,减少贷款环节、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贷款提供一步到位服务,有效解决了贷款难问题。各营业专柜,设立支农再贷款台账,对支农再贷款实行专项管理,对信贷员实行“三包”责任制,确保支农再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支农再贷款有力地支持了福海县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当年全县农民普遍增收,扭转了种植业投入产出负增长的被动局面,秋后各贷款户如期清偿了全部贷款。
  进入21世纪,福海县农村牧区经济快速发展,涉农涉牧信贷需求日益增长。人民银行的再贷款规模顺应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对信贷的需求。
  2000年,由于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信用社和齐干吉迭信用社严重资不抵债,为了保证正常开门营业,向人民银行申请紧急支付风险再贷款180万元,期限二年。其中齐干吉迭信用社120万元,阔克阿尕什信用社60万元。年内县联社先后申请并拨付支农再贷款1600万元。
  2000—2009年,福海县联社累计申请拨付支农再贷款54360万元,其中10540万元展期一年后归还,其余均在当年秋后归还。支农再贷款作为央行对“三农”的扶持性资金,在福海县农村信用社支持农牧业发展方面日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支农再贷款成效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帮助信用社进一步壮大实力。福海县因城区金融机构多,市场竞争激烈,加之联社在2004年以前未启用网络化办公,使资金流通速度慢,为联社吸收公众存款带来了很大困难。联社在多策并举吸收存款的同时,积极申请支农再贷款,且申请量逐年增大,为联社加大畜牧业贷款投放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推动畜牧业发展和增加牧民收入。2003年起,福海县委倡导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启动“奶业富民”工程,推动草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型。自2008年起,福海县委以“提高增效”为突破口,壮大生猪、禽类、牛羊育肥业、驼奶产业,促进畜牧业产业化。三是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福海县主打的特色甜菜、食葵、打瓜农业产业效益得到进一步显现,为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贡献。县联社为提升支农再贷款效益,把工夫下在管理和服务上,以春耕秋播为契机,努力为农业提供资金保障。针对农户贷款,紧紧围绕“三早”(早调查、早准备、早发放)做好工作,根据农户需求,每年从9月开始,坚持一边清收一边发放,提前发放备耕贷款,保障农户提前备耕。此外切实解决困难户“贷款难”的问题,采用五户联保方式,以最优惠的利率发放扶贫贷款,并把资金扶贫与智力脱贫有机结合起来,由各基层社信贷人员将农业信息、种植技术等送上门,助其早日走上致富之路。对种植大户,结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实行有针对性的扶持,根据其意向随时提供信贷资金,做到了及时、灵活、周到、便捷,绝不延误农户的时机。同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公司与农户之间架起了互动平台,发展“公司+农户”经营模式,支持农业发展,确保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由于支农再贷款对“三农”经济的有力支持,福海县农村牧区经济得以持续、快捷、健康发展,开创了“一荣俱荣”的良好局面。县联社在致力于“三农”服务的同时,自身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壮大了实力,成为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
  2010—2012年,福海县农村牧区经济飞跃发展,涉农贷款需求空前高涨。三年间共发放支农再贷款61000万元,比前15年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之和还高出140万元。61000万元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10年福海县遭遇百年一遇的大雪灾,农牧区生产损失惨重,为支持农牧区抗灾保畜,恢复生产共投放救灾资金5000万元;二是“两居工程”和支持妇女创业共投入2亿元;三是黄花沟土地开发项目投入5000万元;四是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共投入3亿多元,三年间所投入的支农再贷款只有5000万元,展期1年,其余均在当年清偿。
  2012年年末,福海县联社各项贷款总额81294万元,其中涉农贷款7742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5.24%;当年累计发放贷款70076.26万元,其中涉农贷款67736.40万元,占全年信贷总额的96.66%。在涉农贷款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23000万元,占比33.96%。
  党和国家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扶持亿万计的农民走上了致富奔小康的道路;同时也极大地壮大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力地支持了农村信用社转轨改制,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走上了振兴之路。
  福海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198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237元,至1997年福海县农业的投入产出尚出现负增长。1998年国家实施支农再贷款政策后,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地方政府适时引导农牧民调整种养结构,改变传统的粗放经营生产模式,逐步实现由投入到产出的集约化经营,使农牧业效益稳步提高。牧民利用国家的信贷支持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多种经营,走出一条依托种植业,发展养殖业良性循环增收增效的路子。牧民通过国家的信贷支持,全部实现定居、半定居,改善了牧区生产条件,终结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史。所有牧区都建设了一家一户的饲草料基地,并依据庭院培育早春羔、发展种植业,奶业和牛羊育肥,走上了农牧商并举快速致富之路。
  2012年,福海县实现农业生产总产值137395万元,比1997年增长6.28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675元,同比增长4.62倍,比1985年增长32.38倍。党和政府的惠农惠民政策使全县农牧民摆脱了贫困,部分农牧民已经步入小康,家庭资产上100万元的富裕农牧民也不乏其人。
  农村信用社与“三农”经济本属“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命运共同体使得国家的支农再贷款政策在支持“三农”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信用社成为其中受益最大的群体。福海县信用联社依托国家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有效壮大了资金实力,拓展了自身业务。1998年,县联社股金总额仅32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14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300万元,大多基层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由于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使福海县信用联社走出了困境,步入了改革、发展、振兴之路。2012年县联社股金总额6256万元,各项存款余额13968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1294万元。时至今日,福海县农村信用联社已由当年市场竞争中的弱者发展成为强者。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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