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股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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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2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股金管理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10
页码: 164-173
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初,福海县百废待举,农牧民生产、生活极其艰苦,贫苦农牧民饱受高利贷盘剥之苦。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办信用社的初步意见》《农村信用社合作章程(草案)》,广泛宣传发动农牧民集资入股,创办自己的金融互助组织。1955年3月,全县第一个金融互助组织——解特阿热勒信用社在直属乡(下龙口)成立,入股社员457名,规定每股股金为小米20斤,折合人民币5元,入社社员持股额不能少于5元,多持不限。
关键词: 福海县 农村信用社 农牧民 对象和范围 营业网点

内容

新中国成立之初,福海县百废待举,农牧民生产、生活极其艰苦,贫苦农牧民饱受高利贷盘剥之苦。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办信用社的初步意见》《农村信用社合作章程(草案)》,广泛宣传发动农牧民集资入股,创办自己的金融互助组织。1955年3月,全县第一个金融互助组织——解特阿热勒信用社在直属乡(下龙口)成立,入股社员457名,规定每股股金为小米20斤,折合人民币5元,入社社员持股额不能少于5元,多持不限。在缴纳入社费和第一次股金后,即取得社员资格,发给社员证,社员证不得转让或借给他人。所募股金由农村信用社自行管理,当年实收股金2371元。
  20世纪80年代,福海县农村信用社逐步深化经营体制改革,在改革中进行清股、扩股、突破股额和股金的限制,扩大社员入股面。
  2004年,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重申入股原则,并对入股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必须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贷款、政府财政资金入股,入股对象和范围扩展到各类自然人、各类经济组织和企业实体。
  2010年年初,福海县联社按照股份合作制方向,加强股权改造步伐,全面改造股权关系。依照诚信、自愿、公平、公开的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实施股权转换,至2011年,县联社全面取消资格股,全部改造为投资股。此次扩股对象和范围实行定向扩募,持股对象由过度分散转变为相对集中,所有投资股只能流转,不能退股。
  为规范股权管理,县联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所有权凭证和参与收益分配的依据。2010年以前,社员股金按辖区由各营业网点分别管理;2010年开始,社员股金按照“统一核算、双重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股金在联社计财部统一核算;按营业网点设立账户;各营业网点设立股金明细账,对扩股、分红、转让、继承等事项详细记载。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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