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公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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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244
颗粒名称: 三、人民公社管理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1
页码: 150-150
摘要: 1958年11月,福海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县组建成东风、跃进、灯塔三个人民公社,信用社遂以公社命名。1959年2月,人民银行贯彻中央“两放、三统、一包”精神,人民银行县支行在三个人民公社设立的营业所与公社信用社合称人民公社信用部。按上级要求,信用部由人民公社管理,4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原信用社从刚成立的信用部分离出来,更名为信用分部。这一体制持续到1962年。
关键词: 人民公社 福海县 农村信用社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1958年11月,福海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县组建成东风、跃进、灯塔三个人民公社,信用社遂以公社命名。1959年2月,人民银行贯彻中央“两放、三统、一包”精神,人民银行县支行在三个人民公社设立的营业所与公社信用社合称人民公社信用部。按上级要求,信用部由人民公社管理,4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原信用社从刚成立的信用部分离出来,更名为信用分部。这一体制持续到1962年。期间,信用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由于人民公社疏于对信用部的管理,信用部账务混乱,贪污、挪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1961年9月,鉴于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人民银行总行下发《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的通知》,该《规定》强调了农村信用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1962年11月,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信用社是农村劳动人民的资金互助组织,属于社员集体所有,必须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通过贯彻上述文件,福海县农村信用社的“三性”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有所改观。是年,执行上级文件,福海县三个公社的信用分部恢复信用社名称。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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