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32231 |
颗粒名称: | 四、福利 |
分类号: | F832;F8;D92 |
页数: | 2 |
页码: | 145-146 |
摘要: | 1.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待遇。福海县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员工凡符合享受上述假期待遇条件的,规定的假期时间内工资照发,并按规定报销车船票等相关费用。2007年,自治区联社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人事劳资管理办法》规定:信用社员工享有规定的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工伤假等假期待遇,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假期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 |
关键词: | 福海县 退休职工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