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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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206
颗粒名称: 一、任命制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117-118
摘要: 县农村信用社自1955年成立至2012年,干部管理一直沿用任命制,其间,由于历史阶段不同,管理体制不同,任命单位即信用社主管部门发生多次变化。1955年3月至1956年8月,信用社归乡政府管理,信用社干部由乡政府任命,1956年8月至1959年2月,信用社归人民银行管理,干部由人民银行任命。1959年2月,全县3个乡信用社并入人民银行营业所合称信用部,归人民公社管理,干部由人民公社任命。
关键词: 福海县 农业银行 联合社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县农村信用社自1955年成立至2012年,干部管理一直沿用任命制,其间,由于历史阶段不同,管理体制不同,任命单位即信用社主管部门发生多次变化。1955年3月至1956年8月,信用社归乡政府管理,信用社干部由乡政府任命,1956年8月至1959年2月,信用社归人民银行管理,干部由人民银行任命。1959年2月,全县3个乡信用社并入人民银行营业所合称信用部,归人民公社管理,干部由人民公社任命。1962年恢复信用社名称,重归人民银行领导,信用社干部遂改由人民银行任命。1964年2月,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管理,干部由农业银行任命。1965年9月,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信用社干部又改为由人民银行任命。“文化大革命”期间,信用社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干部任命情况不详。1975年,信用社与人民银行营业所合署办公,干部由人民银行任命。1979年4月,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恢复,信用社干部由农业银行县支行任命。1988年福海县联合社成立后,仍归农业银行领导,各乡信用社干部仍由农业银行县支行任命,县联合社主任、副主任由农业银行地区中心支行任命。1996年12月,行、社脱钩后,县联合社主任、副主任、乡信用社主任由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命。2003年3月,县联合社实行理事会、监事会管理体制,联合社理事长、监事长经法定程序选举后由地区银监分局任命。2006年县联社归自治区联社垂直领导后,联社理事长、监事长经法定程序选举,之后由自治区联社任命。2006—2012年,自治区联社先后任命福海县联社理事长2名,监事长2名。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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