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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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2122
颗粒名称: 1979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18-18
摘要: 2月1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信用社股金分红问题的通知》,要求:“1977年以前应分未分的社员股金红利,统按纯益的15%~25%作为股金分红,未分红而转为公积金的应补分。从1978年起,不论盈余、亏损,统按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
关键词: 福海县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2月1日,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信用社股金分红问题的通知》,要求:“1977年以前应分未分的社员股金红利,统按纯益的15%~25%作为股金分红,未分红而转为公积金的应补分。从1978年起,不论盈余、亏损,统按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
  4月5日,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中国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恢复,恢复后的农业银行主要任务之一是领导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农业银行内设信用合作股,股长白依都拉·阿合曼。管辖4个基层信用社,即东风信用社、灯塔信用社、跃进信用社、种羊场信用社。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营业所合署办公。
  10月,福海县委研究决定,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信用合作股股长白依都拉·阿合曼提任为副行长。股长由加列力·奥吾巴克担任。
  11月,农业银行福海县支行贯彻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营业所、信用社费用分摊问题的通知》。
  是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社职责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
  是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信用社开始办理乡镇企业贷款业务。
  年末,县信用社各项存款92万元;各项贷款16.81万元;股金1.46万元。

知识出处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本书是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第一部志书,记述了几代平凡的福海信合人,通过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志书涵盖福海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县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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