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犁州国家税务局机关人事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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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673
颗粒名称: (一)伊犁州国家税务局机关人事机构改革
分类号: F812;F426;D630
页数: 4
页码: 79-82
摘要: 2001年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印发《新疆国税局地、州(市)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
关键词: 伊犁州 办公室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副局长

内容

1.改革方案。
  2001年1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印发《新疆国税局地、州(市)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
  2.改革目标。
  科学设置机构,明确划分职责,理顺职能关系,完善人员结构,充实基层一线,适应现代化征管模式的需要,建立法制完备、办事高效、服务优质、运转灵活、行为规范的税务机构体系。
  3.改革任务。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精简机构,充实基层;裁减人员,提高素质;完善机制,增强活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征管质量;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以上方案中规定:伊犁州国家税务局领导职位2个:局长1职、副局长1职,另设正处级助理巡视员1职;一类局(伊犁地区局)设局长1职,副局长3职,纪检组长1职,总经济师1职,助理调研员2职;二类局(阿勒泰地区局、塔城地区局)设局长1职,副局长2职,纪检组长1职,总经济师1职,助理调研员1职。伊犁州局机关设4个处室:办公室,综合业务处,计划财务处,人事监察处;一、二类地区局(同上)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税收法制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增设信息科,设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
  县(市)局税务机关主要承担税收的组织征收管理职能,其内设机构按照新的征管模式和基层征管工作的要求设置,内设科室(股级)为4~6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小局并入人教科)、税政业务科、税政法制科、征管计会科;设直属机构稽查分局1个,对内称稽查科;设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人员比较少的县(市、区)局可将办公室、人事、监察部门合设为一个科室。
  稽查局是同级税务局的直属机构,机构和级别与同级税务局内设机构的规格相同。
  税务所为县(市)局派出机构,按照经济区划设置。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纳税服务的场所,不是独立的内设机构。
  4.定岗定员。
  伊犁州国税系统各级国家税务局根据“三定”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定岗位,并在此基础上定员。注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的最佳组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少数民族干部;定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上岗、择优的原则,因事设岗、因岗定人。
  (1)地、州、市局人员定岗。基本程序为:公布职位、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争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组确定、人事部门办理任命。一般工作人员定岗采取双向选择办法确定。基本程序为:公布职位,填报志愿,人事部门根据“双选”情况、工作需要、岗位设置要求、人员素质、力量搭配及本人志愿提出拟定岗意见,提交局党组确定,最后进行公榜,并办理有关手续。
  (2)县(市、区)局人员定岗。局领导(包括局长、副局长、纪检员)全部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采取平职竞争方法,以地、州、市局为单位进行。基本程序为:公布职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上岗考试、竞争演讲答辩、民主测评、考察考核、党组确定、人事部门办理任命。
  县局中层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聘”。为了建立激励机制,在全区国税系统试行推广公务员职级管理。
  5.改革结果。
  全系统人事机构改革,从2001年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伊犁州国税局和伊犁地区国税局进行了合并(新国税发〔2001〕75号),自治区所属的地、州、市局由16个精减为15个。
  按照级别和职责,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7个行政处室(副处级),设1个直属局。行政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税收法制处,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信息处(信息中心);直属机构为:稽查局。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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