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加强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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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9550
颗粒名称: 五、关于加强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分类号: F54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373-374
摘要: 阿行署发[1994]30号
关键词: 阿勒泰地区 公路建设 公路两侧 养路队 认真贯彻

内容

阿行署发[1994]30号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阿勒泰地区公路建设步伐,现将公路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1.……各级党政领导都必须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认真规划,统筹兼顾,积极协调,保证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2.集中有限的资金加速阿勒泰地区公路建设,凡在地区境内修筑公路、桥涵、公路设施以及修建客运站房占用戈壁、荒地、山地自然草场或采挖砂石料免收一切费用;占用林地、耕地和人工草场要按阿行署发[1992]6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税法的,要按税收减免程序报批,予以减免。
  3.县、乡道路建设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民办工勤”、“民办公助”的方针。……
  4.各县(市)、乡党委、政府要妥善解决好公路沿线养护砂石料场地问题,对公路养护单位采挖养护公路所需的砂石料应指定地点,提供方便,积极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也不许以任何名义索取费用。
  5.公路总段、各养路段、工程队对地方公路建设应继续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技术上给予大力支持。
  6.由于经费有限,各县(市)要严格控制养路队的编制。各县(市)交通局要按编配人,配备人员应事先与交通处协商。要求配备领导1—2名,并加大专业人员的比例,不经批准不能超编。同时,加强对养路队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县乡道路包给专业户养护,保证公路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7.加强路政管理,公路两侧边沟以外各三米为公路用地。今后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关于“建筑物边缘与公路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的规定执行。
  8.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公路建设,把公路建设纳入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群众工作,教育群众,从大局出发,密切合作,以早日改变阿勒泰地区交通落后的状况,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9.为增强全地区人民的公路建设意识,加快阿勒泰地区公路建设步伐,定于每年的10月20日为地区公路节,每年公路节到来之际,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公路部门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板报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全民动员,以实际行动为公路建设办实事。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1994年2月28日

知识出处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6

《阿勒泰地区交通志》全面客观地记录了阿勒泰地区道路交通发展的历史,主要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地区公路交通建设的历史进程,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地区公路交通建设中的巨大变化。志书中记述的公路交通建设成果,是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心血与汗水的结晶,体现了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创业、默默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继续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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