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普法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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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农九师中学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9229
颗粒名称: 二、“二五”普法教育
分类号: F426;D92;I267
页数: 2
页码: 273-274
摘要: 1992年9月20日,根据中发[1990]20号文件和兵团普法办及师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为了巩固和发展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普法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二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杨德胜、副组长王永生,成员有11人。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捷明。
关键词: 领导小组 中华人民 未成年人保护 共和国 副组长

内容

1992年9月20日,根据中发[1990]20号文件和兵团普法办及师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为了巩固和发展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普法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二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杨德胜、副组长王永生,成员有11人。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捷明。同年校党委下发《农九师中学1992年度普法教育安排》的通知,学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要求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的讲话》。1993年4月6日,校普法办制定了《1993年度普法教育安排》,学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高中学生普法学习与教职工同步进行,并进行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初中学生以知识竞赛、出黑板报、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1995年5月10日,校普法领导小组下发《1995年师中学关于重温“二五”法律法规的安排》,要求各级领导、教师、工人、学生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年,重新调整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长杨德胜,副组长袁锦堂、王永生,成员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任师国光。1996年9月26日,由于学校领导变动,普法小组人员再次进行调整。组长:杨德胜,副组长:杨广根、王大林。

知识出处

农九师中学志

《农九师中学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9

本志以比较翔实的资料记载了农九师中学的历史和现状,内容包括学校行政、中共农九师中学组织、工会和重大政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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