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师变迁 奎屯建市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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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见证七师》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7079
颗粒名称: 七师变迁 奎屯建市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
分类号: F426;D92;F127
页数: 2
页码: 229-230
摘要: 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所属师(局)两级领导机关。农七师建制撤销,其所属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别划归伊犁州、石河子地区、克拉玛依市和自治区矿务局。
关键词: 哈萨克 自治州 奎屯市 农七师 伊宁市

内容

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所属师(局)两级领导机关。农七师建制撤销,其所属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别划归伊犁州、石河子地区、克拉玛依市和自治区矿务局。
  这是一个让农七师干群痛心疾首的日子。
  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委会向国务院请示,要求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机关由伊宁市迁至奎屯,同时,奎屯设立县级市。
  1975年9月10日,奎屯从克拉玛依市析出,正式挂牌成立县级市,成为继石河子后第二个建市的原兵团单位。这个边陲小城的历史,从此又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市委、市革命委员会位于原农七师后勤部办公处(现红旗商场后院),当日,奎屯市民举行了庆祝建市游行。同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驻地由伊宁市搬迁至奎屯,州委、州政府办公地在原农七师师部办公楼。至此,奎屯正式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
  11月8日,中共伊犁州委员会决定,原农七师部分单位划归伊犁州计委、公交办、农牧办、财贸办、文教卫生办、宣传部等单位管辖,针织厂、棉纺厂、造纸厂、卷烟厂、食品厂、化工厂、发电厂、面粉厂、粮油供应站、招待所、消防队、派出所、防疫站、城区各中小学、奎屯农场等单位划归奎屯市管辖。
  1978年11月,奎屯农垦局成立,副地厅级单位,管辖原七师团场和奎管处、建安公司、运输公司、奎屯造纸厂、化工厂、农科所等。办公地位于原七师二招(现农七师客运公司院内)。
  1979年9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政机关又迁回伊宁市,奎屯农垦局与奎屯市委、市革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奎屯农垦局局长修新民兼奎屯市市长。

知识出处

见证七师

《见证七师》

出版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书所选作品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地反映了七师干部战士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展现了一代又一代军垦战士屯垦戍边献身事业的英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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