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兼营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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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522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兼营业务
分类号: F842;K258;F618
页数: 1
页码: 778-778
摘要: 【代收邮寄包裹厘金税】 民国时期,邮政业务经营可分为专营、兼营和代理三类。民国17年(1928)至民国19年(1930),焉耆县和库尔勒县邮局曾办理代收邮寄包裹厘金税业务。
关键词: 保险费收入 焉耆县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业务 库尔勒

内容

【代收邮寄包裹厘金税】 民国时期,邮政业务经营可分为专营、兼营和代理三类。民国17年(1928)至民国19年(1930),焉耆县和库尔勒县邮局曾办理代收邮寄包裹厘金税业务。
  【人寿保险】 民国35年(1946)10月9日,焉耆县和库尔勒县邮局兼营人寿保险业务。当年,新疆省邮政管理局指定焉耆县邮局招揽人寿保险200份,库尔勒县邮局100份,并于次年1月1日起正式开办对外人寿保险业务。民国36年(1947),计划人寿保险契约金额70万元,其中焉耆县邮局50万元,库尔勒县邮局20万元,两局实际办理人寿保险68人,保险金额4万元,邮局得保险费收入32元。

知识出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出版地:1994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区域内工业、乡镇企业、塔里木石油、电力工业和交通、邮电等等方面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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