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5219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函件 |
分类号: | F426;F752;F832 |
页数: | 3 |
页码: | 772-774 |
摘要: | 巴州地区邮驿传递函件历史久远,据境内出土文物证实,西汉时期的楼兰,“居卢訾仓已邮行”。西晋传递已有公函、私信之别。西域长史李柏在建兴四年(316)致信焉耆王,“知消息,书不悉意,李柏顿首。”可见当时丝绸之路上“羽檄飞驰”的盛况。唐代“置邮而传命”,一人一马,换站传送军政文书和民间来往的信件。清代传递的函件主要是平信和公文快信,且有一定的收费标准,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一两重以下的函件收银元8分,五钱重收银元4分,平信重二钱五收银元2分,由寄件人、收件人付酬金给邮驿夫。 |
关键词: | 邮电局 印刷品 明信片 函件业务量 库尔勒 |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出版地:1994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区域内工业、乡镇企业、塔里木石油、电力工业和交通、邮电等等方面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