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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2.清代在新疆的屯垦实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兵团屯垦戍边知识读本》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3850
颗粒名称:
2.清代在新疆的屯垦实践
分类号:
F323;F326;F426
页数:
4
页码:
18-21
摘要:
清朝虽然在1679年平定了噶尔丹叛乱,但准噶尔部尚未完全臣服于清廷,且给清朝驻新疆军队造成很大的威胁。为了防备准噶尔军队的攻击,保障驻新疆军队的粮草,1716年,康熙决定在哈密、巴里坤和木垒等地实行屯田,自此揭开了清朝在新疆屯田的序幕。
关键词:
左宗棠
伊犁地区
维吾尔族
新疆屯田
乌鲁木齐
内容
清朝虽然在1679年平定了噶尔丹叛乱,但准噶尔部尚未完全臣服于清廷,且给清朝驻新疆军队造成很大的威胁。为了防备准噶尔军队的攻击,保障驻新疆军队的粮草,1716年,康熙决定在哈密、巴里坤和木垒等地实行屯田,自此揭开了清朝在新疆屯田的序幕。
清朝的乾隆皇帝也十分重视在新疆进行屯田,1758年,他命令在新疆的军队大举开办屯田。之后,在鄯善、吐鲁番、乌鲁木齐、托克逊、焉耆、阜康、昌吉等地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屯田。清朝对新疆屯田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还有林则徐和晚清的左宗棠,林则徐发配新疆后,勘察荒地,大力开垦,兴修水利,修建了伊犁阿齐乌苏渠的龙口工程,实地勘察了库车、乌什、阿克苏、和田、莎车、喀什等九城的屯地,并提出要因地制宜的选择屯垦形式,为后人在新疆进行屯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左宗棠消灭阿古柏,抗击沙俄收复新疆后,十分重视发展新疆的屯垦事业,组织军民在新疆各地大办屯田,为新疆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清朝在新疆的屯垦事业比之前各代的屯垦都要完善和系统,主要表现在屯垦形式最丰富,屯垦分布最广,屯垦人数最多,屯垦面积最大。
清朝在新疆实行的屯田形式最为丰富。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兵屯,即组织驻防绿营官兵进行屯田。这种屯田仍按军队原有编制组织生产,官府提供土地、种子、农具、耕畜等,每名士兵一般种地20亩,收获的粮食除本身食用外,全部上交国库,并制定较详细的条例以奖勤惩懒。例如伊犁有驻防绿营官兵3000人,每年抽出2500名屯田,每100名为一个生产单位,每名士兵种地20亩,年产粮食20石左右,不但完全可以自给,还有不少余粮上交当地粮库,成为当地官府驻军用粮的一个重要来源。二是民屯,即组织内地农民群众到新疆进行屯田。民屯与兵屯相比,虽然刚开始组织比较困难,见效也比较慢,但农民屯田生产不仅可以为国家提供长期可靠的赋粮收入,而且安家落户后,与土地相结合,生产积极性较高,并且可以带动当地养殖业、手工业发展。因此,清朝非常重视民屯的发展。清朝通过提供车辆、口粮等各种优惠条件,组织内地各省,特别是陕、甘两省贫苦农民群众到新疆屯田,一般每户给地30亩,免费提供种子、农具等生产资料,土地6年后升科交粮,每亩交粮9升左右。在清朝政府的鼓励帮助下,内地大批汉、回族农民群众到新疆安家落户,屯田生产。三是回屯,即组织维吾尔族农民进行屯田。清朝治理新疆后,除在天山南部维吾尔族集中居住的地方采取召集流亡、减轻赋税等措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外,还从天山南部迁移6000余户维吾尔族农民到伊犁地区开荒种地。伊犁地区是天山怀抱中的一个河谷盆地,雨水充沛、土地肥沃、气候适宜,有利于农业生产。这些维吾尔族农民到达伊犁后,集中居住在伊犁河两岸,挖渠引水,开荒种地,种植大麦、小麦、谷子、糜子等农作物,成效显著,平均每户向官府交的粮食超过16石,每年共向官府交的粮食超过10万石,是伊犁地区国库粮食的主要来源。四是旗屯,即组织八旗官兵进行屯田。在清朝从内地调驻新疆的八旗军队中,除满族官兵专事训练巡边外,其他如锡伯、蒙古、索伦(鄂温克、达斡尔)等族官兵都要进行生产,做到口粮自给。在各营屯田中,锡伯营成效最为显著,伊犁将军松筠后来说:“锡伯营向无官给口粮米面,均系自耕自食,现在生计有资”。与锡伯营相比,蒙古、索伦等营由于一直以游牧为主,屯田效果不太明显。后来,为了解决“八旗生计”,伊犁曾组织满营中的“闲散余丁”进行屯田以增加收入,但由于种种原因,也大多有始无终。五是犯屯,即组织遣犯进行屯田。清朝认为新疆是全国“边远艰苦”地区之一,便把内地一些重罪犯人发遣新疆服刑,其中一部分人便安排种地。在当时各类屯田中,遣犯屯田因各种原因虽然效果不太好,但很多遣犯期满为民,加入当地农民屯田行列,是新疆民屯的重要来源之一。六是商屯,即内地到新疆经商者进行的屯田。清朝统一新疆后,内地不少商人到新疆来经商,其中一些人后来便长住不归,在新疆认垦土地。这些人由于资金比较雄厚,开垦的土地多雇人耕种,从中收取地租,逐渐成为各地的地主。
清朝在新疆的屯垦范围比之前的历朝历代都要宽广,主要有26个垦区,遍布天山南北各地,在南疆的屯田主要分布在喀什、和田、莎车、巴楚、阿克苏、库车、焉耆、尉犁等地,北疆的屯田主要分布在阿勒泰、塔城、伊犁、乌鲁木齐、木垒、奇台、吉木萨尔、昌吉、玛纳斯、精河、乌苏等地,东疆屯田则主要分布在巴里坤、鄯善、哈密等地。
清朝在新疆的各类屯田人口数量庞大,1757年2月,派陕甘屯兵200多人到哈密屯田,4月,派800余人到吐鲁番屯田。到1758年,乌鲁木齐、托克逊等地的屯兵达到3600人。1768年,回屯户数达6004户,人数多达20356人。到1777年,新疆的屯兵总人数达到了12000人。到1783年乌鲁木齐地区的屯民已经达到了122000多人。到1806年,乌鲁木齐地区仅民屯一项就已达192000余人。到1840年,新疆各种屯田的总人口近50万人。清朝在新疆各地屯田的人数远远超过了之前任何朝代。
清朝时期新疆的屯田面积也非常大。1758年,乌鲁木齐、托克逊等地屯垦面积达33540亩。到1777年,哈密地区屯田面积11570亩,其中塔尔纳沁屯田7300亩,蔡巴什湖屯田4065亩,牛毛湖屯田205亩;巴里坤地区屯田面积44100亩,其中朴城子屯田18700亩,古城屯田12100亩,木垒、奇台屯田共1万亩,吉布库屯田3300亩;乌鲁木齐地区屯田面积115644亩,其中五堡、昌吉、罗家伦屯田65348亩,玛纳斯屯田28200亩,吉木萨尔屯田15100亩,库尔喀喇乌苏屯田3636亩,精河屯田3360亩;塔尔巴哈台地区屯田面积17000亩;伊犁地区屯田面积50588亩;南疆地区屯田面积49476亩,其中辟展屯田13633亩,哈喇和卓屯田6000亩,托克三屯田14253亩,喀喇沙尔屯田7440亩,乌什屯田8000亩,阿克苏水稻田150亩。全新疆屯田面积达到288378亩。
1840年至1850年,布彦泰、萨迎阿任伊犁将军,新疆掀起了清统一后的第二次大规模屯垦的高潮,新垦荒地125万亩,其中南疆72万亩,北疆52万亩。1864年后,新疆爆发战乱,浩罕国的阿古柏和沙俄乘机侵占新疆绝大部分地区,新疆各种屯垦遭到大破坏。1878年,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1884年建立新疆省。左宗棠、刘锦棠大力发展民屯,1884年至1905年,全疆新垦荒地960万亩,乌鲁木齐变成新疆最大的屯垦基地和经济、政治中心。到1911年,新疆人口达到216.2万多人,耕地增到1055.47万亩。由于屯田的迅猛发展,使新疆出现了“农桑辐辏,阡陌成群”的景象。
知识出处
《兵团屯垦戍边知识读本》
出版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
出版地:2010
本书介绍了新疆的屯垦史和兵团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兵团的体制、性质特征和使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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