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新疆文史资料选辑 第三辑》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2690 |
颗粒名称: | 一 |
分类号: | F426;D92;I267 |
页数: | 4 |
页码: | 38-41 |
摘要: | 光绪三十三、四年(一九〇七——一九〇八年)间,新疆追随内地各省之后,厉行各项新政。在政治法律方面,曾于现时新东门党校修建宿舍的处所(原十五小)设立“课吏馆”,考选当时五品以下候补官吏约五十名(确数已忘),授以欧美政治法律和本国国文经史等课。继而新疆提法使(原按察使兼镇迪道)荣霈(满族)改课吏馆为法政学堂,改选正杂(七品以上为正,七品以下为杂)候补人员四十名,改取久在新疆游学的内地人员三十名和本籍及客籍的生员(秀才)和监生三十名,共一百名为学员。 |
关键词: | 杨增新 高等审判厅 法政学堂 北京政府 阿克苏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79
本书是一部资料集。收录了新疆从清末到解放各个时期,各个方面,举凡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科技、工商、民族、宗教、历史人物和社会风尚等史料。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和人物等情况,本书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