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2011 |
颗粒名称: | 概述 |
页数: | 7 |
页码: | 2-8 |
摘要: | 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西北边境。西部和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国境线长380余千米;东部和东北部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的乌苏市和托里县相连;南部隔天山山脉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尼勒克、伊宁、霍城3县相邻。东西长315千米,南北宽125千米,总面积2.7万平方千米。;二;1957年12月,自治州建成第一座1×60千瓦水电站发电,这是自治州利用水能发电的开始,同时也揭开了自治州用电历史新篇章。;三;1984年,自治州电力公司成立,各县市相继成立电力公司,隶属当地政府水电局。1997年7月12日成立博尔塔拉电业局(电力公司),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公司)。1998年依据博尔塔拉电力公司与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上划两县一市电力体制所达成的协议,博尔塔拉电力公司接管了精河、温泉两县和博乐市乡镇(场)供电机构。同年,水电站交当地政府,精河火电厂成立精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自治区电力公司控股经营。;四;1957年,自治州电力工业顺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诞生,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到2002年走过了漫长而艰苦的45个春秋。自治州电力工业的发展历史是一部艰苦奋斗的创业史,清楚地记述了自治州老一代电力职工所付出的艰辛劳动和无私奉献。展望未来,自治州各族电业职工更是充满自信和骄傲。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志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博州)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讴歌了老一辈电力职工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记载了当代工人脚踏实地的辉煌业绩,鼓舞着后来者奋勇向前,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