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支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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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192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支边建设
分类号: F426;F323;D92
页数: 3
页码: 100-102
摘要: 1959年,为了响应党和国家“支援边疆,建设边疆”的号召,全国各地的大批青壮年来到新疆,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新疆特有的历史现象。从1959年11月13日开始,相继有多批支边青壮年来到鄯善,这些人分别来自江苏省的海安县、太苍县、睢宁县、泰兴县等,共3 687人。为了妥善安置支边青壮年,县民政局成立了安置办。
关键词: 鄯善县 工作人员 维吾尔族 青壮年 拖拉机制造厂

内容

1959年,为了响应党和国家“支援边疆,建设边疆”的号召,全国各地的大批青壮年来到新疆,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新疆特有的历史现象。从1959年11月13日开始,相继有多批支边青壮年来到鄯善,这些人分别来自江苏省的海安县、太苍县、睢宁县、泰兴县等,共3 687人。为了妥善安置支边青壮年,县民政局成立了安置办。
  为了能让支边青壮年安心扎根鄯善,1959年11月19日,江苏和湖北两省的慰问支边青壮年代表团来到鄯善县慰问。慰问团在县电影院为支边青壮年演出了汉剧、京剧等文艺节目。支边青壮年来到鄯善后,分别被安置到全县6个公社,六个公社也都有专门负责安置的工作人员。在安置工作中,负责安置的工作人员特别重视对支边青壮年做政治思想工作,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使每个支边青壮年都了解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和回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并加以尊重。支边青壮年来到鄯善后,举目无亲,两手空空,没有住房,就安置在维吾尔族群众家住;没有耕地,给划拨耕地;没有农具、耕畜,各公社给调配;没有口粮,给配发口粮。当年,共划给支边青壮年耕地6 150亩,配备耕畜94头、大车268辆、小农具2 393件,调剂住房600多间,配发火炉100多套,另外,除按照标准发放安家补助费外,每人配发一件棉大衣。1959 ~ 1964年,全县共发给支边青壮年生活补助费429 184元,补助口粮8 156千克、布票14 880米、棉布7 887米、棉花1 805千克,修建房屋1 162间,支边青壮年购买旧房35间。1964 ~ 1965年,有计划地迁入安置支边青壮年家属1 539人,由县政府报销路费,支边青壮年自行接来家属468人。1962年,为了便于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全县建起27个支边队,各个支边队由县或公社派2~3名本地维吾尔族人员担任顾问,指导支边队的农业生产。
  1959年开始,每年都有来自各省数量不等的自流人员被安置到鄯善县。1959年,收容登记来自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甘肃等23个省的自流人员10 621人,安置到县工程队、县水利队等7个单位1 777人,安置在县砖灰厂、葡萄加工厂等7个单位336人,安置到农村的2 283人,其余5 710人均安置到自治区八一钢铁厂、农垦厅、十月拖拉机制造厂等13个单位。1960 ~ 1964年,又安置2 337人。由于在自流人员的安置中存在过快、过急问题,且来了就吃住,占用了大批社队垫支款,严重影响了社队分配,客观上侵害了老社员的利益,刮了新的“共产风”。另外,从1960年开始,鄯善县还相继安置下放职工795人。因这部分人绝大部分就是来自农村,再安置回本公社、本队,所以,没有造成安置困难。
  支边青壮年迁入鄯善后,带来了各省汉族的生产技术,他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与少数民族团结并战,为鄯善县的经济和文化作出了很大贡献。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7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第一卷)客观、真实地记述了历届鄯善县委领导班子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历经的风雨历程,全面反映了鄯善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县1950年至1978年发展变迁的全貌,总结了历史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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