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1918 |
颗粒名称: | 一、粮油统一收购 |
分类号: | D92;F426;F326 |
页数: | 3 |
页码: | 82-84 |
摘要: | 1956年10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统购统销的规定》。10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目前粮食销售和秋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指示》。1957年4月,鄯善县开始粮食统购统销试点。7月1日,全县正式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后,取缔粮食私营,由国家粮食部门专营,并根据文件公布统购价格:小麦0.28元/千克,高粱0.21元/千克,芝麻0.64元/千克,棉籽0.075元/千克。 |
关键词: | 粮食统购统销 统购统销 鄯善县 提高到 粮食部门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7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第一卷)客观、真实地记述了历届鄯善县委领导班子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历经的风雨历程,全面反映了鄯善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县1950年至1978年发展变迁的全貌,总结了历史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