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审干肃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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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19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审干肃反
分类号: D262;D630;D261
页数: 3
页码: 65-67
摘要: 1955年4月1日,县委按照中共新疆分局和乌鲁木齐地委的指示,开始审干工作。审干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干部、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内、政府机关内的反革命分子、变质堕落分子,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关键词: 调查报告 审查对象 反革命分子 工薪人员 乌鲁木齐

内容

1955年4月1日,县委按照中共新疆分局和乌鲁木齐地委的指示,开始审干工作。审干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干部、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内、政府机关内的反革命分子、变质堕落分子,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审干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经、文教等部门的所有干部。审查的步骤是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全县参加审干的干部有834人,其中科部级干部69人,一般干部655人,营业员110人。被定为审查对象的84人,其中科部级13人,一般干部66人,营业员5人。审干工作按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审干政策,掌握审干界限和工作原则,详细查阅干部自传,对干部进行了排队,按问题性质确定了审干对象。第二阶段,对审干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全县发出外调函400余件,派30多人外出调查16次,所有调查材料通过集体研究后写出了调查报告。第三阶段,作出审干结论。结论一般都与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第四阶段,进行复查。一是查审干对象是否遗漏,二是查结论是否正确,三是查未作结论的部分是否合理,保留问题是否有价值。
  经过审查,84名审查对象中,作出明确结论的24人;作了调查报告的37人,占审干对象的78.6%;未查清需保留问题的19人,8名特务嫌疑者材料转县公安局继续调查;11个有一般历史问题的人交组织部,该项工作历时两年半,于1957年8月10日结束。1957年以前审干对象仅限于干部,1958年开始扩大到所有的人。1960年12月,把审干对象扩大到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历经4年多。
  1956年1月16日,鄯善县开始进行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斗争。2月21日,县委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乌鲁木齐地委的指示,成立了肃反5人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当时,肃反运动与审干运动同步进行。首先,在全县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动员检举揭发,同时要求坦白交待。全县参加肃反的共1 792人,其中工薪人员1 522人,非工薪人员270人。确定肃反对象10人,其中8个人的问题在其他省,2个人的问题在新疆。县委肃反领导小组坚持按党的政策办事,重视调查研究,内查外调,做到实事求是,弄清问题,根据问题情节作了相应的处理。肃反工作由于整风反右、大跃进等运动不断,这项工作延至1962年,前后开展6次,历经6年多。
  审干肃反存在着扩大化,打击面宽的现象,许多党员干部和群众受到了牵连和冲击。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 第一卷 (1949~1978)》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7

《中国共产党鄯善县地方史》(第一卷)客观、真实地记述了历届鄯善县委领导班子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历经的风雨历程,全面反映了鄯善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县1950年至1978年发展变迁的全貌,总结了历史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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