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斯曼大毛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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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1582
颗粒名称: 吾斯曼大毛拉
分类号: F426;D92;D624
页数: 2
页码: 641-642
摘要: 吾斯曼大毛拉(1880~1968),维吾尔族,拜城县城人,受过高级经文学校的教育。
关键词: 拜城县 吾斯曼 常务委员 人民代表大会 大毛拉

内容

吾斯曼大毛拉(1880~1968),维吾尔族,拜城县城人,受过高级经文学校的教育。
  民国2~11年(1913~1922),主要经商,间务农。22年(1933),在拜城的一个礼拜寺当依玛目,兼搞农业。
  民国33年(1934)任拜城县老虎台英沃总街、县调解会副会长、县维吾尔族文化促进会会长、二级阿訇。因贿赂罪被关押5年。“三区”民族军攻占拜城后,被委任为拜城县县长(时间一个月),后去伊犁参加“三区”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吾斯曼大毛拉曾任县政协委员和常务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及县政协副主席等职。
  1963年因历史问题被逮捕。1964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1968年去世。1985年恢复其名誉。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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