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果断纠错,弘扬真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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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07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果断纠错,弘扬真理
分类号: F426;D262;R197
页数: 2
页码: 234-235
摘要: 1960年3月18日,阿克苏地委工作组成员郭建忠(阿克苏专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赴拜城县检查农村大量宰杀牲畜问题时,在库车盐水沟发现死亡的拜城群众,立即向拜城县委和何锐汇报农村大量死人的情况,但遭到何锐的反驳。地委接到郭建忠的报告和电话后,于3月24日接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林业厅在拜城县的工作组成员姚缓玄反映拜城赛里木公社死人的情况。地委于3月25日,派专区副专员麻木提•司拉木带领医务人员到拜城县调查。
关键词: 第一书记 党委书记 拜城县 扩大会议 自治区

内容

1960年3月18日,阿克苏地委工作组成员郭建忠(阿克苏专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赴拜城县检查农村大量宰杀牲畜问题时,在库车盐水沟发现死亡的拜城群众,立即向拜城县委和何锐汇报农村大量死人的情况,但遭到何锐的反驳。地委接到郭建忠的报告和电话后,于3月24日接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林业厅在拜城县的工作组成员姚缓玄反映拜城赛里木公社死人的情况。地委于3月25日,派专区副专员麻木提•司拉木带领医务人员到拜城县调查。地委第一书记贺劲南在电话里要求何锐立即派人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3月29日,贺劲南在专区机关党员干部中传达自治区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时,接到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恩茂关于拜城问题的长途电话。3月31日,贺劲南率领工作组到达拜城县,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刘耀明也同日抵达。当晚召开县委常委紧急会议,由专区工作组和县委作简要的汇报,讨论农村普遍缺粮、群众断粮的情况。
  4月1日,贺劲南和刘耀明电请自治区党委派医务人员携带药品来拜城救急。4月2日,
  自治区人委副主席杨鹤亭带医务人员和部分药品到达拜城县,立即会同贺劲南深入各公社、病房、食堂和田间,检查生产和人民生活安排情况,慰问病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的汇报。4月6日,自治区党委秘书长杨克在巡视库车、沙雅、新和县后到达拜城县。4月7日,召开有各公社党委书记和党员社长参加的县委扩大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检查县委工作,揭发批判县委第一书记何锐的错误。4月9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恩茂抵达拜城县,出席县委扩大会议。县委扩大会议清算以何锐为首的原县委的错误,撤销原县委,重新组织以王守亨为第一书记的由11人组成的新的中共拜城县委员会。4月11日,自治区党委在拜城县召开人民生活安排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喀什地委、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第一书记和这些地、州的部分县委第一书记、阿克苏专区各县的县委第一书记、县长及地委常委以上的负责同志。
  县委扩大会议结束后,对原县委15个委员中犯有程度不同错误的12人,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分别予以党纪、政纪、法纪处分,主要责任人何锐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961年6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何锐有期徒刑3年。
  1960年6月2~11日召开县五级干部会议,会议表扬坚持真理、敢于斗争的好干部,批评教育左右摇摆的干部,批判在拜城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并对其严肃处理。其中受到法纪处分的23人(法办13人、法管9人、其他1人),党纪处分94人(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22人、撤销党内职务24人、党内严重警告13人、党内警告20人),政纪处分40人(撤销科部长职务的9人、公社管理区干部职务的1人、撤销生产队干部职务的30人)。对被原县委错捕、错判的21起案件予以平反。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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