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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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0581
颗粒名称: 一、机构设置
分类号: D624;F426;D92
页数: 2
页码: 163-164
摘要: 拜城县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无常设机构,日常工作都由县人民委员会代管。
关键词: 拜城县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常委会 工作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拜城县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无常设机构,日常工作都由县人民委员会代管。
  1981年12月,拜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开始设置人大常委会机构,选举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设专职主任1人,副主任3人。2000年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
  拜城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1989年9月26日,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民族事务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2000年编制23人。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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