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中专院校学生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0001
颗粒名称: 三、大、中专院校学生分配
分类号: G647;D92;G649
页数: 1
页码: 507-507
摘要: 1967~1970年,克拉玛依大中专毕业生来源主要是新疆石油学校。1968年分配了 33名毕业生。1969年、1970年分配了 208名毕业生。
关键词: 高等学校 大中专毕业生 毕业生 克拉玛依市 毕业生分配

内容

1967~1970年,克拉玛依大中专毕业生来源主要是新疆石油学校。1968年分配了 33名毕业生。1969年、1970年分配了 208名毕业生。
  1986年,国务院下发了〔1986〕34号文《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报告的通知》,克拉玛依市本着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要慎重稳妥,既要加强调控,又要有利于微观搞活的毕业生分配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的方针。对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只要所学专业是边远地区所需要的,原则上都要分配回去,要贯彻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原则,促使各方面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从1979年开始,改革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制度。1975~1992年,克拉玛依市(不包括石油局)共接收内地和新疆境内分配来的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1 278人,其中有政治、法律、经济、财会、审计、教育等30多个专业。他们分布在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40多个部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的已成为行业、专业的带头人和中高层次的管理人员。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