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 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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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9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 构
分类号: D261;D630;D262
页数: 2
页码: 504-505
摘要: 1964年前,克拉玛依市人事管理工作由市民政科负责。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教育、巩固工作,负责支边青年、自流人员的接待和安置、巩固工作,办理市人委决定的干部任免手续。1958年6月30日,全市共有干部216人,其中女性38人,少数民族25人,共产党员49人,团员61人。1961年,全市(包括石油局)共有烈军属34户,荣誉军人138人,复员军人1 176人,转业军人8 799人,退伍军人9 194人,以上总计19 341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50.32%。
关键词: 退伍军人 克拉玛依市 革命委员会 企事业单位 劳动人事局

内容

1964年前,克拉玛依市人事管理工作由市民政科负责。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教育、巩固工作,负责支边青年、自流人员的接待和安置、巩固工作,办理市人委决定的干部任免手续。1958年6月30日,全市共有干部216人,其中女性38人,少数民族25人,共产党员49人,团员61人。1961年,全市(包括石油局)共有烈军属34户,荣誉军人138人,复员军人1 176人,转业军人8 799人,退伍军人9 194人,以上总计19 341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50.32%。
  1964年6月,克拉玛依市人委民政科分为民政科和人事科,分流后人事科与编委合署办公。从1967年4月至1973年7月,对市人委实行军管,市军管组下设劳资组负责劳动业务工作,人事业务由政工组负责。1973年11月,局市党委为加强对市属各单位工作的领导,并与自治区各业务部门对口,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革命委员会市政领导小组和中国共产党克拉玛依市机关革命委员会,以及所属的财政局、劳动局、组干科等业务机构。1981年1月,组干科改为市人事局;1985年7月,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设劳动人事局。1992年,劳动人事局共设8科2室,编制41名。市劳动人事局主要负责拟定地方性人事政策法规,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配合市委组织部进行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工作,对市属干部进行计划管理、调配、招收、录(聘)用和统计工作,大中专毕业生的需要计划和分配以及军转干部的安置等。
  截至1992年底,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4 263人,其中女性1 665人,民族758人,党员1 557人,团员816人,聘用干部589人,各类专业技术干部3 072人。职务分类情况:地局级19人,县处级133人,科级645人。人员分布:行政机关1 573人(含乡机关30人),事业单位1 754人(含中小学教职工1 155人)、企业986人。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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