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19971 |
颗粒名称: | 一、殡葬管理 |
分类号: | D625;D92;D632 |
页数: | 2 |
页码: | 493-494 |
摘要: | 克拉玛依市的殡葬工作始于1958年。当时的殡葬工作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人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安葬在市区北面的戈壁滩上。1960年,将小西湖作为汉族公共墓地,西大沟东岸作为穆斯林墓地,称西山公墓,由市局工会管理。1978年,在九公里筹建火葬厂,由市民政局负责筹建工作,设备由自治区民政厅调拨。后根据克拉玛依人口分布情况,市政府认为尚不具备火葬条件,遂于1982年撤销火葬厂。1984年,市民政局接管小西湖汉族公墓和西大沟穆斯林公墓。 |
关键词: | 民政局 克拉玛依市 穆斯林 殡葬工作 殡葬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