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殡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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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971
颗粒名称: 一、殡葬管理
分类号: D625;D92;D632
页数: 2
页码: 493-494
摘要: 克拉玛依市的殡葬工作始于1958年。当时的殡葬工作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人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安葬在市区北面的戈壁滩上。1960年,将小西湖作为汉族公共墓地,西大沟东岸作为穆斯林墓地,称西山公墓,由市局工会管理。1978年,在九公里筹建火葬厂,由市民政局负责筹建工作,设备由自治区民政厅调拨。后根据克拉玛依人口分布情况,市政府认为尚不具备火葬条件,遂于1982年撤销火葬厂。1984年,市民政局接管小西湖汉族公墓和西大沟穆斯林公墓。
关键词: 民政局 克拉玛依市 穆斯林 殡葬工作 殡葬管理

内容

克拉玛依市的殡葬工作始于1958年。当时的殡葬工作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人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安葬在市区北面的戈壁滩上。1960年,将小西湖作为汉族公共墓地,西大沟东岸作为穆斯林墓地,称西山公墓,由市局工会管理。1978年,在九公里筹建火葬厂,由市民政局负责筹建工作,设备由自治区民政厅调拨。后根据克拉玛依人口分布情况,市政府认为尚不具备火葬条件,遂于1982年撤销火葬厂。1984年,市民政局接管小西湖汉族公墓和西大沟穆斯林公墓。同年,市政府投资修建了穆斯林洗尸房及汉族殡葬场所。1987年3月,市民政局成立了殡葬管理所,克拉玛依市殡葬管理工作从此走上正规化轨道。1992年2月,市人民政府发布《克拉玛依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市、区民政局是本市及各区殡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丧葬事务由克拉玛依市殡葬管理所负责管理。自此,民政部门对殡葬服务行业实行了统一管理,对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物品销售市场进行了整顿。同时,开展丧葬服务业务——棺材加工、墓碑雕刻、墓穴挖掘、寿衣、花圈制作、提供追悼会场所等。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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