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养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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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960
颗粒名称: 三、收养登记
分类号: D632;T;F426
页数: 1
页码: 488-488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克拉玛依市从1992年8月1日起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是克拉玛依市民政局民政科(各区民政局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至1992年底,共办理3起收养登记。
关键词: 民政局 中华人民 克拉玛依市 收养法 共和国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克拉玛依市从1992年8月1日起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是克拉玛依市民政局民政科(各区民政局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至1992年底,共办理3起收养登记。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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