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克拉玛依市人民武装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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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863
颗粒名称: 一、克拉玛依市人民武装部
分类号: F426;D92;F812
页数: 2
页码: 442-443
摘要: 1958年7月,市人民委员会设立了兵役科,管理全市的兵役和民兵工作。195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克拉玛依市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市人武部)成立,为团级建制,隶属新疆军区。编制部长、助理员各1人,政治助理员2人。同时撤销市人民委员会兵役科。1961年,新疆军区将克拉玛依市人武部移交乌鲁木齐军分区领导。编制6人,其中部长、副政委各1人。1962年编制增加到9人。196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克拉玛依市中队移交克拉玛依市人武部领导。
关键词: 克拉玛依市 增加到 人民武装部 人武部 新疆军区

内容

1958年7月,市人民委员会设立了兵役科,管理全市的兵役和民兵工作。195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克拉玛依市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市人武部)成立,为团级建制,隶属新疆军区。编制部长、助理员各1人,政治助理员2人。同时撤销市人民委员会兵役科。1961年,新疆军区将克拉玛依市人武部移交乌鲁木齐军分区领导。编制6人,其中部长、副政委各1人。1962年编制增加到9人。196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克拉玛依市中队移交克拉玛依市人武部领导。1972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克拉玛依市人武部划归北疆军区领导。编制增加到20人,设部长、政委、副部长等职位及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等部门。
  1975年12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1975〕18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1975〕160号文件精神,将市中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市公安局领导。
  1978年8月21日,根据新疆军区颁发的编制,市人武部编制增加到22人,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等职位及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等部门。
  1983年5月31日,根据北疆军区〔1983〕第16号命令,克拉玛依市人武部编制缩减为19人,其中领导职数不变。
  1986年8月26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6〕5号文件指示,市人武部划归地方建制,受局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新疆军区领导,级别为正县(团)级,编制25人。设部长、政委之职及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名称为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人民武装部,简称局市人武部。其供应从1987年1月1日起正式转入地方。
  1991年7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财政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新疆军区批准,克拉玛依市人武部升格为副地(师)级。根据自治区编委〔1991〕175号文件精神,克拉玛依市人武部设军事处、政治处、后勤处,各处设正、副处长1人。单位名称为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人民武装部,简称市人武部。
  1992年,根据市编委〔1992〕17号文件,市人武部编制增加到30人,其中政委、部长、副部长各1人,各处正、副处长1人。
  至1992年,克拉玛依市人武部下辖独山子区、乌尔禾区、白碱滩区、塔里木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准噶尔东部勘探开发公司等5个县(团)级人武部,乌尔禾乡、小拐乡人武部及新疆石油管理局的37个企业人武部(科级)。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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