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基层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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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985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基层调解
分类号: F426;D926;F127
页数: 3
页码: 440-442
摘要: 1980年10月前,克拉玛依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由市人民法院兼管;1980年10月,归口司法行政管理。到1984年,局市范围内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调解组织体系,各厂(处)共成立调解领导小组27个,其中有16个设立科级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60人,大队(居委会)成立调解小组101个,车间(队)成立调解小组775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人员3 939人。局市1981年被自治区推荐出席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关键词: 调解工作 调解小组 克拉玛依市 调解人员 自治区

内容

1980年10月前,克拉玛依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由市人民法院兼管;1980年10月,归口司法行政管理。到1984年,局市范围内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调解组织体系,各厂(处)共成立调解领导小组27个,其中有16个设立科级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60人,大队(居委会)成立调解小组101个,车间(队)成立调解小组775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人员3 939人。局市1981年被自治区推荐出席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1983年有5个单位、3名个人出席了自治区调解“双先会”。1984年,自治区在克拉玛依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1990年,自治区召开全疆“防激化”工作会议,会上表彰局市“防激化”先进个人9人、先进集体2个。1991年市局范围内开展了全国人民调解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参赛答卷共9 380份,占全疆参赛人数的40.8%,以134%的好成绩完成自治区要求的7 000人参赛的任务。经全国评选,克拉玛依市的参赛人员及试卷质量均名列全疆榜首,获全国参赛组织奖。截至1992年,市局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65个,有专兼职调解人员4 199名,纠纷信息员908人。各单位做到了机构、组织、人员、工作四落实。10多年来,市局各单位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 700件,平均每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 558件。仅1988~1992年就调解民间纠纷12 404件,调解成功率达93%。基本做到小的纠纷不出班组,一般纠纷不出车间,复杂纠纷不出厂处,避免可能激化为自杀、械斗的事件8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124人。为提高广大调解人员素质,市司法局撰写了 12.5万字的讲义和问答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培训调解人员2 026人次,为调解工作开拓创新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克拉玛依市志

《克拉玛依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克拉玛依市志》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纯朴的语言风格,真实地记述了我市的发展变化和历史变迁,记述了各族人民为建设克拉玛依市创造的辉煌业绩和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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